《成唯識論自攷》
明 · 大惠錄译 · CBETA X0823
成唯識論自攷卷第一 明武林蓮居弟子 大惠 錄 成唯識論者,廼標宗會旨,摧邪顯正之說也。明諸 佛權、實二智,開契經、勸誡二門,立諸法真、俗二諦, 成菩薩自、他二益,示行人邪、正二解,破眾生我、法 二執,轉煩惱、所知二障,證菩提、涅槃二果。題中四 字,通、別、合稱。言異眾典,故云別;名與他同,故云通。 二題皆具教、行、理三,茲不繁述。就別題中,成謂能 成立法,略則宗、因、喻三支。廣有八種:一、立宗,二、辨 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比量,七、現量,八、正教 量。要而言之,即安立義,謂安布言教,成立義理也。 唯識謂所成立義,即真、俗二諦之理。然此二字,若 離釋者,唯謂獨一之稱,此外無餘。略有三義:一者、 簡持義,簡去徧計所執虗妄我、法,任持依他、圓成 二性。此以理簡情,故言唯。二者、決定義,決無離心 之境,定有具境之心。此約心簡境,故言唯。三、顯勝 義,五位百法:一、心變影故,二、心自體故,三、心相應 故,四、心分位故,五、心實性故。五中唯心顯著為主, 能變勝餘法故。此則舉識該餘,故言唯識。謂了別 眼等諸識,各各皆能了別自分所緣境故。若合釋 者,以唯言遮境非有,識言表心不無。心有境無,故 名唯識。諸教所明唯識,不出十界依正,略則凡聖 因果四位。一約凡顯唯識,如一恒河六道,各見不 同。經云:鬼旁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 義非真實。境若是實,不應異見,故云唯識。二約聖 顯唯識,如二乘人修九想等觀,隨觀一境,眾相現 前。頌云: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 有識無餘。境若是實,寧隨心轉?故云唯識。三約因 顯唯識,依定自在,心境雙寂,隨欲轉變,地等皆成。 如頌云: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 觀唯自想。境若是實,何容隱顯?故云唯識。四約果 顯唯識,大圓鏡智,諸處境識,皆於中現。如莊嚴頌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 相應。萬境森羅,豈離鏡智?故云唯識。通題論者,較 言旨歸,審明要會,評量本頌意趣,決了唯識宗旨。 聖人設教垂範,無越三種方便:破法方便,袪遣餘 乘外道情計心外我法故;立法方便,成就三種能 變唯識性相故;饒益有情方便,令諸眾生修行斷 障,歷位證果故。論有宗釋本末,今者是宗非釋,是 末非本。此之四字,能所合標,通別兼舉,是故云也。 護法等薩薩造 按佛滅後九百年中,世親菩薩以慈氏瑜伽論文 浩瀚深淵,是以提挈綱維,作唯識三十頌。同時有 親勝、火辨二師造釋,各有十卷。千一百年,繼有護 法、安慧、陳那、德慧、難陀、淨月、勝友、智月八師相次 造釋,亦各十卷,故卷有百。慈恩基師以十師制作 旨殊見異,稟者無依,固請奘師揉成今之十卷。然 而文多影略,所尚者以護法為司南,故先標首諸 師等之菩薩。略,梵語具云菩提質諦薩埵,此云覺 有情。稟受大乘教法,深達唯識理趣,名自覺之有 情。以斯道覺斯民,名覺他有情。具斯二利,故稱菩 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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