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四論玄義》
唐 · 均正撰译 · CBETA X0784
無依無得大乘四論玄義記目次 卷第一 十地義 卷第二 第二明斷伏義 一明斷伏 二論雜問答 料簡第三明時節劫數 金剛心義 一明大意二釋名 三明出體四料簡 卷第三 卷第四 闕文 卷第五 二諦義 一明大意二明釋名 三論立名四明有無 五辨觀行六論相即 七明體相八辨絕名 九明攝法十明同異 卷第六 感應義 一大意二釋名 三明體相四廣料簡 卷第七 佛性義 一明大意二論釋名 三辨體相 四廣料簡 卷第八 。 卷第九 二智義 一大意二論釋名 三體相 四辨料簡 卷第十 三乘義 一釋名二體相 三廣料簡四明五乘 莊嚴義 一明釋名二出體相 三廣料簡 三位義 一釋名二體相 三料簡 無依無得大乘四論玄義記目次 無依無得大乘四論玄義記卷第二 第二、明斷伏義,有兩:一、明斷伏,二、論雜問答。 第一、明斷伏,有三:一、明斷伏,二、論脩行,三、辨得失。 第一明斷伏義,略如夢覺義中釋也。今約地明之, 十地義成實論師推與莊嚴家也。周齊二國盛明十 地義,此義從來雖盛明之,復後時菩提勒那兩三藏 來飜十地論,功用由兩師也。今成實論釋十地斷伏 義不同,一莊嚴家云:所伏之或略有四種,一者見 諦,或二者思惟,三者習氣,四者無知也。於此四惑分 為十品,見論或為三,謂上中下品,從多為言,以上品 生地獄,中品招畜生,下品墮鬼神,如論說也。以思惟 為三品,即繫三界,欲愛住地以為上品,色愛住地以 為中品,有愛住地以為下品也。此三界思惟繫地必 異不同也。見諦[(一/巾)*巳]拾三塗,是從多說之也。習氣是見 思之餘殘,故不須分別合為一分也。無明住地其力 最強,能鄣深行斷之最久,且約事相分為三別,謂色 塵無知以為上品,心難無知以為中品,集起無知以 為下品,誠論三無知牙有麤細,今以從多遂事,故如 向說也。於四分中開為十品,亦十階伏之,第一地前 前十心伏見諦上品,第二中十心伏見諦中品,第三 後十心伏見諦下品,第四初地伏欲界思惟,第五二 地伏色界思惟,第六三地伏無色界思惟,第七四 地能伏餘習氣,第八五地伏色塵無知,第九六地伏 心難無知,第十七地伏集起無知也。所以必論於地 前伏見諦惑盡者,從凡成聖,此事良難。見諦違聖道, 若伏此惑已句,可入聖位,如其未邊,不容得道也。斷 道亦十階:初地斷見諦上品,二地斷見諦中品,三地 斷見諦下品,四地斷欲界思惟,五地斷色界思惟,六 地斷無色思惟,七地斷習氣,八地斷色塵無知,九地 斷心難無知,十地斷集起無知。引大亮師釋生生中 云:三住見諦盡,四住欲界思惟盡也。開善等云:六地 之末,必與羅漢齊功,故無色結盡,如瓔珞經意也。又 即知五地色界思惟盡也。莊嚴家云:十住論云:初地 見惑盡者,此意正言能斷見諦,不言都盡也。如須陀 洹得見諦盡,必至涅槃,以譬初地得生佛家,故生觀 喜少分為喻,不言初地見諦都盡也。如十住論中,亦 以初地已斷三界思惟,可令初地思惟都盡耶?故知 言斷諦縛而未盡也。又云:別相與無知有別,故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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