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疏記會閱》
清 · 續法會編译 · CBETA X0768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一 唐 西京太原沙門 法藏 述疏 終南草堂沙門 宗密 錄註 宋 秀州長水沙門 子璿 修記 清 錢塘慈雲沙門 續法 會編 順天府府丞 戴京曾 閱定 大乘起信論疏 【記】初標論疏題目也。題是一部大綱,不得不預知 悉,故須略解。題中五字,可對天台五重玄義。天 台凡解經題,皆約五義。今言大者,體也;乘者,宗也; 起信,用也;論者,教也。一論所詮,唯體、宗、用,五字合 故,即是名也。大謂體者,此有總、別。總以一心為體, 論之主質,無出於斯。謂信所緣故,解所了故,行所 趣故,證所入故,因所感故,果所顯故。故論初標,以 為法體。文云:摩訶衍者,一、法,二、義。所言法者,謂眾 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 示摩訶衍義等。此是直目其法,名之為大。謂豎窮 橫徧,無礙圓融,當體受名,不因待小。故涅槃云:不 因小空,名為大空。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大涅槃。 別者,約義所論即有三種,謂體、相、用,即開前一心 以為三義,即大涅槃三德是也。如下文云:所言義 者則有三種: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 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漏性功德故;三 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故大之 一字通於三也。乘謂宗者,即從因至果以取體故。 乘者就喻彰名運載為義,如世舟車可以運重致 遠也。即喻菩薩乘此大法,越生死野度煩惱河,到 菩提鄉登涅槃岸。故下文云:一切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此中能乘是始 覺,所乘是本覺,能所冥符始本不二,名究竟覺。即 是所至之處一相一味,究竟平等更無三異,於一 體中義分能所爾,亦名一乘亦名無上乘也。起信 謂用者,以此論中能破疑執生正信故。起即顯發, 信謂忍樂,謂於前大乘一心三義境上顯發忍樂 之心,名為起信。故論云:為欲令眾生,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故。此信起時必內由本覺 為因,外由師教為緣,因緣和合內外相資,故能顯 發。下論云: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 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 槃修習善根等。然信之一法為眾善之緣、萬行之 始,解行修證皆悉由之,證極之處名得涅槃,苟非 其信焉辦斯事?故華嚴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 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河,開示涅槃無上道。 然此論中不唯起信亦兼解行,謂五分論文二三 是解、四五是行,既含多義普恊輿情,欲令自淺之 深,是故但標起信。 論謂教者,教即聖人被下之言, 教愚成智,教凡為聖故。論,議論也。即假立賓主,自 問自答,循環研覈,究暢真宗。謂商議論量,如上法 義,教誡學徒也。然論有宗、釋之異。此宗、論也,以馬 鳴大士宗法華、涅槃、楞伽、思益等百餘部,實教大 乘之所造故。真可謂義豐文約,無法不收。故下文 云: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 應說此論。又云:如是摩訶衍諸佛秘藏,我已總說。 又云: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等。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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