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纂註》
明 · 真界纂註译 · CBETA X0762
大乘起信論纂註卷上 馬鳴菩薩 造 梁西印土 真諦三藏 譯 明擕李沙門 真界 纂註 先明論註題目,次釋作者譯人名德也。言大乘者, 大謂所乘之法,乘謂能乘之人。法具一心三大,人 通因人、果人。蓋以諸佛菩薩,始則乘此大法,信解 自心,而修大行;終則乘此大法,登涅槃岸,到菩提 鄉。故知所乘即是能運,能乘即是所運。如是則大 能運載一切,至於究竟,無有餘乘,唯一佛乘,故云 大乘。故下文云: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 乘此法,到如來地故也。所言起者,謂大乘是能起 之法,信為所起之心。蓋眾生能信自心體相,良由 理教大法所熏,是則大乘有起信之功,故云大乘 起也。故下文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所言信者, 謂大乘是所信之理,信為能信之心。是以能信大 乘之理者,則名大乘信也。夫大乘信者,謂信自心 本來清淨,本自具足,本不生滅,本來平等;亦信自 心具足性德,能生萬法。果如是信,可謂大乘信矣。 是則依大乘而起信,所起即大乘信,故云大乘起 信也。不云解行者,以信為解行之本,今從其本,以 標題目,故不云也。所言論者,集法議論也。謂假立 賓主,自問自答,往復徵析,論量正理,教誡學徒也。 然論有宗釋之異,此即宗論。謂馬鳴大士宗法華、 涅槃、楞伽、思益等百餘部,實教大乘之所造故。實 為義豐文約,無法不收。故下文云:如是此論,為欲 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則論為 能詮之文,大乘起信為所詮之義。是則義由論顯, 論逐義名,文義雙彰,能所合目,故云大乘起信論 也。言纂註者,謂纂集疏記要義,以釋此論也。然疏 記流布,其來久矣。今復纂之者,蓋以賢首疏釋,論 疏各分。而圭峯以為覧者不便,即碎析疏文,列於 論下,使論疏錯雜,而章段不分。雖則便於披覧,又 復困於支離,而弗克見本論渾全之旨,不無尋枝 之厭。故今聯合論文,而分章段,收束科目,以為斷 章。復纂集要義,隨文銷釋。間有不符論旨者,竊附 己意。此非論註各分,以論下有註,庶幾無尋文之 倦,而有得旨之歡。然未敢自許達者,儻不以人廢 言,幸為我一校其當否也。言馬鳴者,謂此菩薩初 生之時,感動諸馬,悲鳴不已,故云馬鳴。言菩薩者, 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謂有智慧之覺,餘緣 慮之情,即識情未盡,覺行未圓,故稱菩薩。造者,製 作,即佛滅度後六百年內所造。言真諦者,譯主之 名,以其學通三藏,就德彰名,故云真諦三藏。譯者, 易也,謂易梵天之語,以成華夏之言,故云譯也。 歸命盡十方,最勝業徧知,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及彼身體相,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如實修行等。為欲令眾生, 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故。 此歸三寶,述造論意也。然將造論,先歸三寶者,示 學有所宗,兼以請求加護也。言歸命者,明能歸三 業。蓋能歸之命,總御諸根。既以身命歸之,則三業 具矣。言盡十方者,明所歸分齊。謂非直只歸一方 三寶,故云十方。又非直一佛剎土,十方乃至帝網 剎中,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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