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齋經科註》
明 · 智旭科註译 · CBETA X0749
佛說齋經科註 吳 優婆塞 支謙 譯經 明 求寂男 智旭 科註 將釋此經兩番玄義:一、附文,二、跨節。一、附文者,略 如菩薩戒義。疏:先出三重玄義:第一、釋名,第二、出 體,第三、料簡。釋名者,此據在家二眾弟子年三、月 六所受,名為八關戒、齋。或開為九,今合為八。以不 殺等名戒,不非時食名齋。而題獨稱齋者,舉別以 該總,舉體以稱支也。復次齋亦名戒,佛所制故;戒 亦名齋,齊三業故。身齊,則無穢惡;口齊,則無諸過; 心齊,則無煩惱、諸漏。夫一日一夜,秉志虔誠,內以 五念淨其志意,外以八支束其身、口,三業道淨,出 世正軌,此則因緣所生義也。內不見有受齋之我, 外不見有授法之人,中亦不得所受之法,而一心 修習,不懈不退,無有猶豫,此則即空義也。依此齋 法,遂有十界因、果不同,所謂:或信、不信,或受、不受, 或持,或毀,或著相受持,或離相受持,或但自為,或 為眾生,或不究竟,或令究竟,此則即假義也。一日 一夜,性非分劑;八支、五念,體是法界。能持、所持,若 事、若理,當體絕待,舉一全收,故曰齋之為言齊也。 海印炳現,橫徧豎窮,更無一法而不周備,乃名為 齊,此則即中義也。欲令易解,作此次第分別,得意為 語。因緣即中,空、假亦然。佛說及經,具如常釋。第二、 出體者,正以不非時食而為齋體,餘支助成。葢生 死正因,無如婬欲;生死增上勝緣,無如飲食。是故 經云:一切眾生皆依婬欲而正性命。又云:一切眾 生皆依食住。而在家五戒,未能永捨家業眷屬緣 累,故令於六齋日,受此八關戒齋一日一夜,種未 來世永出因緣。以齋為體,則簡下非終身五戒,上 非沙彌十戒。據此所受一日一夜,戒之與齋,亦發 一日一夜,無作善色。以從清旦秉受之後,法爾止 惡行善,法爾出生無漏功德故也。第三、料簡者,有 六種人得受此齋,謂菩薩近事男女,若年三月六 不受此齋,得失意罪。半滿諸戒,及但三歸近事男 女,於年三月六應受此齋,作出世因。八部鬼神及 畜生解語者,亦得秉此齋法,冀脫苦輪。有九種人 受不成齋,謂受菩薩戒而根本破者,及比丘、比丘 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已破根 本戒者,及受此一日一夜齋法而破根本四重戒 者,皆不堪受。或依大乘懺悔,得見好相,仍任更受 也。受此齋法,須一出家人為作證明,不問大小兩 乘五眾,但令畢世不非時食者,便可為師。設數里 內決無其人,或可對經像前自誓秉受耳。 二、跨節者,復為五重,謂單法為名,實相為體,出世 正因為宗,生天泥洹為用,置毒酪中為教相。初法 為名者,所謂齋也。齋是齊義,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故名為齊。迷此一心,上齊諸佛,故殺、盜、婬、妄、飲酒、 嗜食,躭染五塵,不知慚愧。迷此一心,下齊含識,故 於平等法中生自他想,起愛起見,著我損人。迷此 一心,全體中道,故或犯事殺,或犯理殺,或犯事盜, 或犯理盜,婬、妄、飲食、華香、樂座,無不皆然,致成十 界因果差別。今了知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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