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
後唐 景霄纂译 · CBETA X0737
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目次 卷第一 初立章料簡 卷第二 次判釋科條釋鈔顯目一十一字 卷第三 釋鈔總序畢別序第一門 卷第四 釋別序第二門畢第十門 卷第五 從標宗篇畢受欲篇 卷第六 從羯磨篇畢結界篇 卷第七 從僧綱篇畢師資篇 卷第八 從說戒篇畢自恣篇 卷第九 從名報篇畢釋相篇六趣音 卷第十 從七眾發戒章畢二不定戒 卷第十一 從三十戒畢九十戒中三十戒 卷第十二 從九十戒中三十一戒畢隨戒篇 卷第十三 從持犯篇首至第六優劣畢 卷第十四 從第七雜料簡門畢持犯篇 卷第十五 從懺六聚篇畢二之篇 卷第十六 從四藥篇畢諸雜要行篇 卷第十七 從沙彌篇畢傳通分 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目次 四分律鈔簡正記卷第一 吳越國長講律臨壇賜紫清凉大師景霄纂 蓋聞事鈔玄䆳,功用寔深,是律府之樞開,乃行持之 鉗鍵。爰自巨唐貞觀之後,製造章記四十餘家,而條 貫極繁,篇軸兼盛,欲遍披討,難究源流。但景肖夙飲 化緣,功承稟訓,輙簡諸多正義,編集成之,庶後學徒, 俾其福用云爾。 將解一部鈔文,大分為二:初且立章料簡,略知教之 所歸;次乃判釋科條,廣辨教之文義。兩段。就初四又 分四別:初明能說教主依大小乘以辨三身,二明所 說教藏即經律論之差別,第三結集住持離分部別, 第四翻譯時代制作之由。四段。 今初。且能說教主者,謂我本師釋迦佛也。於中分二: 初釋總名,次解別名。兩文初也。具足梵語釋迦牟尼 佛陀耶,此翻為能仁寂默覺。釋迦兩字是姓,此翻能 仁,起自尼樓,因父王之三歎,從德立姓,下文廣述也。 悉達多是名,梵音訛也。具足,應云薩縛曷剌他。悉陀, 唐言一切義成,謂成就有為無為之義故,亦可成就 三乘聖道,故曰義成也。牟尼,或云文尼。是字,此云寂 嘿。對暄爭以明,謂諸有情身中各有根本十惑,所謂 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見取、邪見、戒禁取,此十煩惱 體性乖違,故稱為爭。且如貪緣順情境起,嗔向違情 境生,痴謂不了因果,慢則高舉為性,疑則猶預不决, 身見執我我所,邊見執斷執常,邪見撥無因果,見取 執劣為勝,戒禁取非因計因。此十煩惱在有情身中, 觸動善品,惱害自他,閏業招生,常為喧諍。今佛不同, 我輩有之。後於金剛座上,以三十四心並皆斷盡,故 云寂嘿。又於三十四心中,前三十三心未沾此號,至 第三十四心方得此名。故俱舍論云:無學身語業,即 意三牛尼。佛陀者,號也。號有十種,今且論一,即 於十中當其第九。覺悟,圓明號也,此翻為覺。故攝論 云:覺謂覺察,覺察煩惱,彰如睡夢覺;覺謂覺悟所知, 彰如蓮華開。又覺具三義:一、自覺,覺心簡凡夫,凡夫 未能自覺故;二、覺他,謂覺他異二乘,二乘但能自覺 是覺心,既不覺他,即未覺他;三、覺滿,色心俱泯,對菩 薩,次菩薩雖覺色覺心,然色心未能雙泯,唯佛三義 足故,猶彰於覺也。故多論云:覺了一切法相故。復次, 一切眾生長泯三界,道眼既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故名佛也。 次別名者,謂佛有三身,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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