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
後唐 景霄纂译 · CBETA X0737
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目次 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目次 四分律鈔簡正記卷第一 吳越國長講律臨壇賜紫清凉大師景霄纂 蓋聞事鈔玄䆳,功用寔深,是律府之樞開,乃行持之 鉗鍵。爰自巨唐貞觀之後,製造章記四十餘家,而條 貫極繁,篇軸兼盛,欲遍披討,難究源流。但景肖夙飲 化緣,功承稟訓,輙簡諸多正義,編集成之,庶後學徒, 俾其福用云爾。 將解一部鈔文,大分為二:初且立章料簡,略知教之 所歸;次乃判釋科條,廣辨教之文義。兩段。就初四又 分四別:初明能說教主依大小乘以辨三身,二明所 說教藏即經律論之差別,第三結集住持離分部別, 第四翻譯時代制作之由。四段。 今初。且能說教主者,謂我本師釋迦佛也。於中分二: 初釋總名,次解別名。兩文初也。具足梵語釋迦牟尼 佛陀耶,此翻為能仁寂默覺。釋迦兩字是姓,此翻能 仁,起自尼樓,因父王之三歎,從德立姓,下文廣述也。 悉達多是名,梵音訛也。具足,應云薩縛曷剌他。悉陀, 唐言一切義成,謂成就有為無為之義故,亦可成就 三乘聖道,故曰義成也。牟尼,或云文尼。是字,此云寂 嘿。對暄爭以明,謂諸有情身中各有根本十惑,所謂 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見取、邪見、戒禁取,此十煩惱 體性乖違,故稱為爭。且如貪緣順情境起,嗔向違情 境生,痴謂不了因果,慢則高舉為性,疑則猶預不决, 身見執我我所,邊見執斷執常,邪見撥無因果,見取 執劣為勝,戒禁取非因計因。此十煩惱在有情身中, 觸動善品,惱害自他,閏業招生,常為喧諍。今佛不同, 我輩有之。後於金剛座上,以三十四心並皆斷盡,故 云寂嘿。又於三十四心中,前三十三心未沾此號,至 第三十四心方得此名。故俱舍論云:無學身語業,即 意三牛尼。佛陀者,號也。號有十種,今且論一,即 於十中當其第九。覺悟,圓明號也,此翻為覺。故攝論 云:覺謂覺察,覺察煩惱,彰如睡夢覺;覺謂覺悟所知, 彰如蓮華開。又覺具三義:一、自覺,覺心簡凡夫,凡夫 未能自覺故;二、覺他,謂覺他異二乘,二乘但能自覺 是覺心,既不覺他,即未覺他;三、覺滿,色心俱泯,對菩 薩,次菩薩雖覺色覺心,然色心未能雙泯,唯佛三義 足故,猶彰於覺也。故多論云:覺了一切法相故。復次, 一切眾生長泯三界,道眼既開,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故名佛也。 次別名者,謂佛有三身,法、報、化別故。今且依小乘辨 者,即分三也。初言五分法身者,五者舉數,分者 分段,法者軌持,身者體依聚也。以五分之法蘊,積在 於無學身中,故云五分也。一戒蘊,防非止惡曰戒。故 婆沙云:無學身語律儀,及以正命,名為戒蘊。謂無學 身業為正業,無學口業為正語,無學乞求為正命。離 四邪五邪等八支聖道中,此三名戒蘊,即道俱無表 戒。謂無漏淨慧,與同時思現行,有防發之功能,故名 戒也。二定蘊,息慮外緣名定。故婆沙云:無願三摩地 為定蘊。即三解脫中,有無願解脫。此依八地無漏定 上發生,即於定位,作無願行相,對治前境,名無願三 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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