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關要》
清 · 德基輯译 · CBETA X0720
毗尼關要目次 卷第一 序釋本題目 釋初讚頌釋前方便 釋白羯磨釋戒經序 卷第二 釋四波羅夷法 卷第三 釋四波羅夷法 卷第四 釋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卷第五 釋十三僧伽婆尸沙法 釋二不定法 卷第六 釋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卷第七 釋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卷第八 釋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 卷第九 釋九十波逸提法 卷第十 釋九十波逸提法 卷第十一 釋九十波逸提法 卷第十二 釋九十波逸提法 卷第十三 釋九十波逸提法 卷第十四 釋九十波逸提法 釋四悔過法 卷第十五 釋眾學法 卷第十六 釋七滅諍法釋總結名目 釋勸學餘法釋七佛戒經 釋結勸迴向 毗尼關要目次 毗尼關要卷第一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將釋此律大科分二:初釋題目,二入文。初釋題 分二:初釋律題,二釋人題。初釋律題分二:初明 四分,次釋戒本。 今初。 所言四分者,此律大部有六十卷,分為四分,第一 分二十一卷,其中所明比丘二百五十戒緣起開 遮輕重等法。 第二分十五卷中,明比丘尼三百 四十八戒法,及受戒犍度、說戒犍度。 第三分十三卷中,明十六犍度法,謂安居,自恣, 皮革衣,藥迦絺那衣,拘睒彌,瞻波,呵責人,覆藏,遮 破僧,滅諍,比丘尼法,犍度等。 第四分十一卷,其 中所明六犍度法,房舍雜法,五百結集,七百結集, 調部毗尼,毗尼增一等法。 今此戒本,即大部中 第一分,單明比丘二百五十戒法也。即取其經冊 數目為名,故云四分。 次釋戒本。 言戒本者,就於初分比丘戒中但明戒相,兼續七 佛略教誡經流通世間,俾初學比丘誦習令知廣 略教誡,識相守持不虧戒體,至於半月布薩誦此 戒本以為恒規,故將二百五十條章別集成本,故 云四分戒本也。 然有通別二名,先明通,次明別。 謂一大藏制教,通名為律。梵語毗尼,或云毗柰耶, 此翻善治,亦翻調伏。 或翻為滅,滅有三義:一滅業非,二滅煩惱,三得滅果。南山云:毗尼翻調伏及滅者,是從功 用為名,非正翻也。正翻為律,律者法也,從教為名, 斷割輕重,開遮持犯,非法不定,猶如王法科條之 制,翻彼柰耶之語,名之為律。 戒因緣經云:鼻柰 耶。鼻,秦言去。奈耶,秦言真。去若干非而就真,故曰 真也。降伏此心,息此心,忍不起,故曰真也。降伏,戒 也。息,定也。忍,智也。 故知才舉一法,三學全收;若 無戒善,定慧不起。又此戒法,凡有三種:一者律儀 戒,亦名波羅提木叉戒;二者定共戒,亦名禪戒;三 者道共戒,亦名無漏戒。 律儀戒者,律是遮止,儀 是形儀,能止形上諸惡,故稱為戒。亦曰威儀,威是 清嚴可畏,儀是軌範可則。亦曰調御,使心行調善 也。 定是靜攝,入定之時,自然調善,防止諸惡。 道是能通,發真以後,自無毀犯。如初果耕地,蟲離 四寸,是道共力。此二戒法,既是心上勝用力,能發 戒道,定與律儀並起,故稱為共。 今毗尼藏正詮 律儀,亦攝定道。由持淨戒,禪定智慧自然發生,則 律儀為因,定道為果。由禪無漏力,性業遮業悉得 清淨,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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