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明 · 智旭輯繹译 · CBETA X0719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目次 卷首 序䟦總問辯凡例 提綱律藏總目四分律藏品目 旁引諸經論目 卷第一 四分戒本 卷第二 四分戒本 卷第三 四分戒本 卷第四 四分戒本 卷第五 四分戒本 卷第六 四分戒本 卷第七 四分戒本 卷第八 四分戒本 卷第九 四分戒本 卷第十 四分戒本 卷第十一 總辨羯磨法結界法授戒法 卷第十二 依止法師法弟子事師法 上座法同學法禮敬法 孝父母法安居法自恣法 迦絺那衣法 卷第十三 治罪法 卷第十四 衣法鉢法食法藥法 受食法看病法房舍 臥具法器物法杖法 叢林法 卷第十五 阿蘭若法大眾會法分物法 說法法讀誦法坐禪法 雜法佛說犯戒罪輕重經 戒相攝頌 卷第十六 比丘尼戒 卷第十七 比丘尼戒 䟦語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目次 No. 719-E 總問辯 問:毗尼之學,重在篤信、力行、謹守五篇,人天固可 保矣。其福若盡,將如之何?孰若從宗教先開眼目, 道共戒生,是為急務。古云:只貴見地,不貴行履。豈 不然乎? 答:毗尼之學,出世正因,戒波羅蜜,佛地方 滿,豈僅人天福耶?宗教開眼,言雖相似,但欲離戒, 別談宗教,便是撥事求理,墮惡知見。溈山云:毗尼 法席,尚未叨部,了義上乘,豈能甄別?荊谿云:用前 四戒,通為觀境,以六觀之,事理相即,當知篇聚,一 不可虧。世人蔑事,而欲尚深理者,驗知此觀,孤虗 無本,既虧觀境,觀亦無從。然則若宗若教,誠訓昭 然,胡弗思也?古所謂只貴見地,不貴行履,正以有 見地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未必有見地耳。今以 如來無上戒法,判屬人天,捨律儀而空談道共,正 見已破,行履復荒,惡趣三塗,敢保有分?雖欲生人 天,而不可得矣。 問:末世鈍根,只宜要略。四分律藏,世尚畏其繁瑣 支離,置之高閣。今此集要,援引諸家,益覺紛雜。何 不直宗四分戒本,略加旁註釋疑,有何不可? 答,喜 略不喜廣,自是末世通病。固守癡鈍,愈趣愈下,終 無釋疑之日。今欲救其苦,必須博學反約,乃克有 濟。倘直宗戒本,略加旁釋,則開遮持犯,安能洞然。 樂佛法者,既難以通達。習懈怠者,仍未必留心。進 退失措,有何利益。 問,念佛一門,廣大簡易,信應奉行。但能一心念佛, 自然止惡防非。何須矻矻窮年,學此律法。名相浩 繁,已非簡易。果極聲聞,又非廣大。恐不若專宏淨 土法門之妙也。 答,持戒念佛,本是一門,原非異轍。 淨戒為因,淨土為果。若以持名為徑,學律為紆,既 違顧命誠言,寧成念佛三昧。夫如海無涯,如寶無 厭,豈不廣大。作犯止持,保任解脫,豈不簡易。故一 心念佛者,雖能止惡防非。專精律學者,尤為守佛 明誨。現在則紹隆僧種,臨終則上品上生。法門之 妙,孰過於此。 問,如來降生西域,毗尼遮罪,皆因居士譏嫌故制, 然亦有隨方戒等。今此土雖不遵行,居士未必譏 毀,設捨微細戒,何乖聖訓。又時丁末運,外緣不豐, 內因微薄,欲纖毫無犯,演教宏宗,則佛法不能廣 布,完小節而失大益,豈菩薩之本心,學一乘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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