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明 · 智旭輯繹译 · CBETA X0719
No. 719-A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敘 如來法震東區,始終須賴律檢。慈誥頒施有情,亘今 備盛木叉。興替須人,頹極時至。傷茲遍土傳戒,多 未依制依法。慨今海內授受,鮮非誤己誤人。皆由 師乖率訓,不攻制典。而我千壽震公和尚,精習三 宗,備諳幽微。攜鍚北遊於晉邦,緣聚請居於千壽。 嗟斯律法無傳,誓欲挽回蔽患。十有餘載,律學為 先。座下存心數人,咸欲事斯學處。唯晉遼比丘無 瑕者,天資特異,偏尚律宗。廣閱毗柰耶教,窮究五 篇綱旨。惜其律註無多,全藏浩繁。縱有學者,不便 攻操。唯重治毗尼一書,深堪喚醍時弊,足以述盡 指歸。於是誓欲刊板存世,唯希泛應羣機。意積時 懷,未甞遂心。時值谷邑朝陽傳戒嗣律比丘數人, 共議末運。若重治毗尼,登梓流行,庶茲律學,後昆 有冀。當時九聖慧、石佛璧、千壽[台/十]及餘持律上座 數人,推舉募資興工。遂以浩然厥志,勞苦不憚䟦 涉。未辭剞劂,二歲斯工告成。願諸見者聞者,喜躍 受持。懸戒日於中天,竪正法於末季。庶不負為法 之婆心,俾報佛恩,如海一滴耳。 律學比丘智[台/十]撰 No. 719-B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序 子,生于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五月初三日亥時,至 壬戌五月初七日,鬀髮出家,是為二十四歲。次年 臘月八日,受具戒於雲棲和尚像前,又次年受菩 薩戒於雲棲和尚塔前,皆古德法師,為阿闍棃。二 十七歲春,閱律一遍,錄出事義要略,僅百餘紙。三 十歲夏,第二閱律,錄成四冊。三十一歲冬,第三閱 律,乃成六冊,計十八卷。三十二歲夏,為惺谷、如是、 雪航三友,細講一遍,仍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冊。三 十三歲,金臺法主梓之於皋亭山佛日寺,是冬在 靈峰僅講七卷,次夏方續講完,聽者共十餘人,惟 徹因比丘能力行之。三十五歲,結夏金庭西小湖 寺,徹講一遍,聽者九人,能留心者,惟徹因、自觀及 緣幻大德耳。三十六歲冬,在吳門幻住菴,又講一 過,聽者僅五六人,惟自觀、僧聚二比丘能力行之。 三十八歲入九華,四十歲入閩中,四十四歲至苕 城,從此十三四年,自既不能力行,人亦無有問者, 徹因、自觀、僧聚三人,又皆物故,毗尼之學,真不啻 滯貨矣。五十一歲冬,從金陵歸臥靈峰,次年夏日, 乃有發心學律者十餘人,迫予重講此書,因念向 時所輯,雖諸長並採,猶未一一折衷,又問辯、音義 二書,至今未梓,不若會入集要而重治之,兼復刪 削一二繁蕪之處,以歸簡切,庶鈍根者,亦不致望 洋之歎也。 庚寅六月二十一日古吳蕅益沙門智 旭下筆故序 No. 719-C 原序 毗尼藏者,佛法之紀綱,僧伽之命脈,苦海之津梁, 涅槃之要道也。粵自雞園初唱,召善來而戒體斯 成。迨夫鶴樹潛暉,申顧命而木叉是重。必因犯以 乃遮,體則叶於無作。若緣開與隨制,用復契乎妙 圓。實大小之通途,詎聲聞之獨轍。堪嗟像季,罕達 真宗。愚者昧於罔聞,狂者置諸弗屑。或以禪機而 巧遁,或以方廣為駕言。並屬依文,誰思實義。且如 能師佩心印於黃梅,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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