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經合註》
明 · 智旭註 道昉訂译 · CBETA X0694
凡例 古人經疏,必各別行,一則不敢以疏混經,二則 經疏文義,各有血脉,不宜間斷夾襍故也。後代 根鈍,對閱為難,於是為師匠者,每每從而會之, 雖巧被初機,慈心殷厚,而割裂紛繆,亦覺不少。 今欲仍古式,恐後人復加割會,乃曲殉時機,合 經成註。但經文頂格書之,註與科低一字,即卷 首緣起,亦低一字,所以表示尊重佛語,弗敢濫 混也。 古人既不以疏雜經,故甚至有字字句句而為 科者。以科即是疏,即能表詮經旨,故不厭其繁 也。會之者,亦字字句句而科之,幾使經文不成 句讀,亦可慨矣。且末法根鈍,多畏繁科。今乃止 設大科,其餘子科,悉皆從略。設有一二不能免 者,即於疏中出之,使經文不至支離割截。 古人著述,每多破立,如玄義、懸談等,必先出舊 解,方事折衷。今此經上卷雖有一二家解,不足 流通,下卷則惟義疏發隱一書,其中缺略雖多, 紕繆則少,縱有一二出入,亦不復辨別是非長 短,但自據理直釋而已。若欲委知古今同異,請 以義疏發隱對閱,自當知之。 戒相結罪重輕,一一本於大小經律,深思細擇, 融會貫通,方敢組織成文,使其言簡意盡,並無 片言隻字敢任私臆,但不復如毗尼集要逐節 標其出某處耳。倘不相信,請徧閱大藏,極其精 通,然後料簡予所不及,賜以教正,予深望焉。 大乘律法,雖是一切律之所朝宗,然既通於七 眾,故於比丘五篇七聚名義,仍須隱而不說。葢 菩薩、比丘及比丘尼,自應習學毗尼集要及律 藏全書,即於彼中通曉篇聚名義,此中不必更 宣。若菩薩、沙彌、菩薩、優婆塞等,只須依此修學, 而篇聚名義,尚非分內之所應知,萬萬勿求先 知,致成盜法重難。高明之士,信之慎之。 佛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合註卷第一 姚秦 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 譯 明 菩薩沙彌古吳 智旭 註 菩薩比丘溫陵 道昉 訂 △入文為三:從品初至光為何等相,有九行經,為 放光發起分;從爾時釋迦擎接大眾,至下卷心心 頂戴,歡喜受持,為正示法門分;從爾時釋迦牟尼 佛說上蓮華臺藏,至卷終有八行經、十四行偈,為 流通益世分。雖是六十二品中之一品序及流通 自在全經,而就茲一品,三分宛然。 初、放光發起, 為三:初、總標法會時處;二、釋迦放光警眾;三、菩薩 放光集問。 初總標法會時處又二:初明時處主 伴,二指所說法門。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在第四禪地中摩醯首羅天王宮, 與無量大梵天王、不可說不可說菩薩眾。 諸經通序,皆具六種成就。此是一品別行,略無信 聞。以信聞二義,文在初品,理貫全經故也。今但出 四種:爾時二字,標時成就;釋迦牟尼,標主成就;第 四禪地,標處成就;梵王菩薩,標伴成就。既主伴同 時同處,必聞妙法。既聞妙法,必如理信解。文雖標 四,義乃具六。言爾時者,時無實法,長短惟心。但據 師資道合,機教相符,總名爾時。言釋迦牟尼佛者, 乃我本師萬德嘉號。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今 且就此土示生之姓,及父王所立之字,人共稱之。 梵語釋迦,此翻能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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