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疏隨見錄》
明 · 今釋造译 · CBETA X0692
菩薩戒疏隨見錄 丹霞 今釋澹歸 造 侍者 古𥫴 心得 編 經前演義 圓教 天台判四教藏、通、別、圓,不立頓教,蓋以圓攝頓也。雖 然,漸中之頓,為天台圓攝,頓中之頓,不為天台圓攝, 請即以其教明之。其列外凡五品:一、初隨喜心,或值 善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起圓信解,而修圓行,成 十乘觀法,至於究竟金剛後心。十觀成乘,圓極之果, 如函合蓋,豈非頓耶?然以十觀,品品深明,而入圓位, 六根清淨,謂之似解。逮十住聖位,初發心住,始證一 分三德,位位破一分無明,四十一分無明盡,始成妙 覺,豈非頓中之漸耶?楞嚴云: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 以漸除,因次第盡。既有併銷之理,即無待於漸破漸 證,此所以漸破漸證,以其為圓教似解也。十信為似 解,十住為真中智,解則為似,證則為真,由解得證,併 不可云頓中之漸。當其證後,頓中之漸果,當其解時, 漸中之頓因,故曰漸中之頓,為天台圓攝也。今有最 上利根,於初隨喜,即究竟金剛後心,逆流而出,即地 即向,即行即住,即聖即凡,即內即外,非橫非豎,非單 非複,非正非旁,非首非尾。當其證時,即無所證,豈有 所破?既無所破,亦無能證,豈復有漸破漸證之說?則 頓中之頓,故不為天台圓攝也。夫頓與圓,初無二理, 而解證既分,便如兩事。從解得證,則有漸行,從證起 行,元無頓解,此宗門所自擅,為教外別傳者。天台知 之而不立,非以圓攝頓,蓋頓中之頓,非圓所攝也。教 有漸義,即亦非教所收也。 又 譚圓教者,必以華嚴為宗。疏主引之云:初發心住,便 成正覺,所有功德,三世諸佛歎不能盡。而復云:初發 心住,證一分三德,破一分無明。是有四十分無明未 破也。立一圓鏡,於此方便,畫為四十一分。三德以喻 光,無明以喻垢。先破後證,先證後破。不出此一分,則 顯一分光,存四十分垢,全成垢鏡。即至地上,半光半 垢,安得圓明?若云明體自圓,垢相漸去,則所謂明者, 解耳,非證也;亦分證耳,非圓證也。方山長者云:十住 初位,即十行、十向、十地、等覺,互相貫通。一位得五十 法門,位位中二千五百,總別之義齊現。立一圓鏡,於 此一則一現,多則多現,半則半現,滿則滿現,重重涉 入,則重重現。人自見其一、多、半、滿,重重現影,而有次 第。本鏡圓明,無次第、不次第見。八歲龍女,一念成佛, 豈於南方無垢世界,猶有分破之無明?若此初住位 非圓證,則所謂便成正覺,義亦不合。并所謂初隨喜 心,圓聞妙理,一法一切法,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 起圓信解而修圓行,一行一切行,其義俱不成矣。且 如理則頓悟乘悟併銷,則理尚不存,豈事猶有礙。若 有待除之事,仍有未銷之理,此義較然,必無兩立。故 方山云,有三種五位十地,一修假詮假智假真如,二 修分真分證一分真如,三頓修頓證佛境圓滿真如。 如解深密經,但立十地斷惑分劑。仁王經,五位十地, 從凡漸習,積行多生。或謂地前斷惑,地上見道,是權 教假真如門。涅槃經,十住菩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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