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清 · 一松講錄 廣和編定译 · CBETA X0625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一之一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欲釋此經,先分為二:初、釋題分文。 就題中有經題、人題。今先釋經題。妙法等五字乃 一經之總題,卷等三字乃一經之別目。就總題中 有別題、通題。所言別者,凡一經有一經之稱謂,如 華嚴不同楞嚴,楞嚴不同楞伽,經經別異,故名為 別。所言通者,雖則經經稱謂各各別異,除律論外 同得其名,故名為通。今妙法蓮華四字異於他經, 即今經之別題。經之一字同於眾典,即今經之通 題。又妙法等至演義七字,復有通題、別題。演義二 字與他部異,如文句記各異其名,是為別題。妙等 五字與他部同,如玄義亦爾,不離妙等五字同得 其名,是為通題。通別合舉,故名妙法蓮華經演義。 定其通別如此。若欲解釋其義,妙即不可思議之 謂,法即堪能軌則之稱。既不可以心而思,又不可 以言而議,故名為妙。既能任持自性,復能軌生物 解,故稱為法。此乃一往訓字。若尅論其所自所言, 妙法無他,即此經中迹門所開之權、所顯之實,本 門所開之迹、所顯之本是也。如是權實本迹之法, 四十年前諱而不談,直至今日乃能顯說,是則昔 日之所希有,故是妙也。葢四十年前所說三乘五 教七種方便,此是如來之權,而曾不說之為權。四 十年前所說一乘圓頓,此是如來之實,而曾不說 之為實。去伽耶近城方乃坐於道場,此是如來之 迹,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迹。塵點劫前早已成 等正覺,此是如來之本,而四十年前曾不說之為 本。今日法華高會說三乘五教定定是權,說一乘 圓頓定定為實,說伽耶近城定定是迹,說久遠證 得定定為本。此乃若權若實若迹若本之法,先所 未說而今說之,所以是妙也。然不但說之為權實, 說之為本迹稱妙而已。又能開諸法之權門,即顯 一乘之實相;開伽耶之近迹,即顯長遠之久本。所 謂開決其權以顯乎實,開決其迹以顯乎本也。是 則昔日所有之權,非離實而別有,乃為實所施之 權,權原是實。今日所有之實,非離權而別有,乃開 權所顯之實,實原是權。伽耶近城之迹,非離本而 別有,乃從本所垂之迹,迹原是本。長遠壽量之本, 非離迹而別有,乃開迹所顯之本,本原是迹。是則 權實一體,本迹不二,乃是妙權妙實,妙迹妙本。權 實本迹之名雖殊,而不可思議是一,所以謂之妙 法也。雖言妙法即是權實本迹,然不知的是何等 理體。究而論之,不出經中所明如是相,如是性,乃 至如是本末究竟等十如。此之十如,約十界而論, 一界之中具有十如,則十界具有百如。一界之中 復具十界,則十界便有百界,而百界具有千如矣。 約於實法五陰,假名眾生,依報國土,則成三千。此 之三千性相,百界千如,而不出乎現前介爾一念 之心。即此現前介爾一念之心,全體具足三千性 相,百界千如。亦復即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為 所開之權,以為所顯之實,而權實無別有權實。即 此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以為所開之迹,以為所顯 之本,而本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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