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科註》
宋 · 守倫註 明 法濟參訂译 · CBETA X0605
法華經科註目次 卷第一 序文釋弘傳序 序品第一 卷第二 方便品第二 卷第三 譬喻品第三 卷第四 信解品第四 卷第五 藥艸喻品第五授記品第六 化城喻品第七 卷第六 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法師品第十見寶塔品第十一 卷第七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勸持品第十三 安樂行品第十四從地涌出品第十五 卷第八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卷第九 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囑累品第二十二 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卷第十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科註目次 科註妙法蓮華經卷第一 宋 柯山金谿棲雲沙門 守倫 註 明 玉溪菩提菴沙門 法濟 參訂 吳興瓶城居士 閔夢得 較刻 △次、釋經文三:初、解總題。 妙法蓮華經 今經分文與夫昔教大旨僉異也。何則?皆由法華 部當開顯明乎本迹兩門化緣之殊,所以有總別 兩種三段也。然彼三段既有兩種之異,遂致今古 諸師用捨不一,或有棄別而從總,或有非總而存 別者。其故何哉?誠由疏記分文之旨淵奧,演說之 流矛盾。今此分文則雙存總別。夫如是則妙契五 時一化之源,深符本迹二門之異。若其根源考本, 會異融非,委在別文,非此可述。惟吾祖天台凡釋 一經,則先以五重玄義申解首題,明乎大旨。次用 三段分文,節經起盡,使總別不濫,俾文旨煥然。言 五重玄義者,謂名、體、宗、用、教相等也。良以因名詮 體,由體會宗,依宗有用,仍須教相區以別之,令小 大有歸,致麤妙無爽。斯經也,則以法喻為名,實相 為體,一乘因果為宗,斷疑生信為用,醍醐為教相耳。 ○夫題標妙法,寇絕五時; 奇喻蓮華,超過一代。葢如來出世之本,乃含生復 性之源。若也考本提宗,尚非思慮可及,豈應言辨 能宣?但羣生盲冥,昧斯祕藏。於是聖人因物以啟 性,假喻以明真,不獲已而強言,故曰妙法蓮華也。 然其妙法云何?乃是三千界如權實之法也。應知 圓詮無礙,言像莫窮。至𧷤以體神,至微以盡性。語 其遠,則溢乎太虗而不可挹;言其近,則在眉睫而 不可窺。迷之則散入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之都,怒 淫方熾;悟之則復彼明靜無為真空圓覺之智,定 慧彌增。周流十虗,統括三際。所以天台向九旬而 敷演,南嶽約三法以披明。無得而尚者,其唯妙法 歟?蓮華者,葢聖人不得已而與物作譬也。況意雖 多,不出本迹兩門,施開廢三。於是舉實事以示祕 要,設大車以破餘乘,提宿種以示衣珠,假塵點以 明極壽。餘不足喻,唯蓮可方。如斯等義,具玄文而 廣演,備籤記以詳明。今此略述大猷,不暇曲折論 辨,麤申經旨,匪涉教章。經者,梵語修多羅,義翻契 經。契謂表詮義理,符合物機。佛地論云:能貫能攝, 故名為經。良由以佛聖教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 化生故。 △二、明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姚秦者,即後秦姚氏也。三藏者,經律論也。…
卷目录
阅读全文 » · 浏览全部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