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句解》
宋 · 聞達解译 · CBETA X0604
法華經句解目次 卷第一 自序弘傳序解 序品第一方便品第二 卷第二 譬喻品第三信解品第四 卷第三 藥草喻品第五授記品第六 化城喻品第七 卷第四 五百弟子品第八人記品第九 法師品第十寶塔品第十一 卷第五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勸持品第十三 安樂行品第十四涌出品第十五 卷第六 壽量品第十六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卷第七 不輕品第二十神力品第二十一 囑累品第二十二藥王品第二十三 妙音品第十四 卷第八 普門品第二十五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本事品第二十七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要解目次 妙法蓮華經句解 妙法蓮華經弘傳序解 錢塘廣照沙門 釋 聞達 妙法蓮華經弘傳序 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本經題。弘傳序三字,南山所 立。弘傳者,恢弘傳授也。序者,蓋述斯經弘傳來由, 及採經中妙義,開明大旨,冠在經初,發誓弘通,傳 流濁出,等與眾生,登無上覺之謂也。妙法者,所謂 佛之知見,本覺妙心也。此之知見,法界平等,佛與 眾生,本無二致。故曰:妙心本具,如如意珠,心佛眾 生,三無差別。又復當知,性雖平等,迷悟有殊。佛以 悟故,安住其中,終日受用,無非四德。眾生迷故,背 覺合塵,長劫輪迴,無非八倒。佛憫群迷,出現於世, 種種方便,調伏其心,無非為令得佛智慧。故經曰: 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由斯妙法,唯心本具,所 以佛令開示悟入,革凡成聖,證妙法身。故經曰:若 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法義如是,豈不妙哉!蓮華 者,上根觀之,即是自性法華三昧,更非他物。中下 之機,則作引物譬喻,本有覺心清淨妙理也。故經 曰: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復 有三義:一者、為鈍根故,不堪受大,權設三乘,而為 誘掖。故經曰:眾生根鈍,云何可度?我今得道,當說 三乘。所以說小,逗會權機,正為大乘而作方便,如 為蓮實而生蓮華。二者、調停既久,根器純熟,點昔 方便悉是佛乘,召傭作人即是親子,即經云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諸君當知此是我子,譬如華開得 見蓮實。三者為彼大機廢前方便假名字說,但說 一乘無上道教,即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十方佛土唯一佛乘,譬如華落蓮實獨存。上據迹 門,下本門中亦有三義。經云我少出家得阿耨菩 提,為本施迹也。我實成佛已來壽命無量阿僧祇 劫,開迹顯本也。為眾生故有滅不滅實不滅度,廢 迹立本也。具上諸義法喻雙舉,故曰妙法蓮華也。 妙玄云:問:蓮華定是法華,三昧之蓮華定是華草 之蓮華?答:定是法蓮華。法蓮華難解,故華草為喻。 利根即名解理,不假譬喻,但作法華之解。中下未 悟,須譬乃知。以易解之華草蓮華,喻難解之三昧 蓮華,故有三周說法逗會三根。約上根是法名,約 中下是譬名,三根合論雙標法喻。所言經者,訓法 訓常。妙蓮華王佛知見道,三世同遵始終不易,故 云常也。軌則攝持化令成佛,故云法也。弘傳者,此 有四意,文中首明結集翻傳,次古佛傳通,三此方 受持,四今師弘贊。詞義甚明,尋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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