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要解》
宋 · 戒環解译 · CBETA X0602
法華經要解目次 卷首 科 卷第一之一 序祥邁註弘傳序 序品第一 卷第一之二 序品之餘方便品第二 卷第一之三 方便品之餘 卷第二之一 譬喻品第三 卷第二之二 譬喻品之餘 卷第二之三 信解品第四 卷第三之一 藥草喻品第五授記品第六 卷第三之二 化城喻品第七 卷第三之三 化城喻品之餘 卷第四之一 五百弟子品第八人記品第九 卷第四之二 法師品第十寶塔品第十一 卷第四之三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持品第十三 卷第五之一 安樂行品第十四 卷第五之二 涌出品第十五壽量品第十六 卷第五之三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卷第六之一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卷第六之二 不輕品第二十神力品第二十一 囑累品第二十二 卷第六之三 藥王品第二十二 卷第七之一 妙音品第二十四普門品第二十五 卷第七之二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莊嚴品第二十七 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經要解目次 妙法蓮華經解卷第一之一 溫陵開元蓮寺比丘 戒環 解 △開釋科五。 初、通釋經題。 實相妙法,巧喻蓮華。內則直指乎一心,外則該通 乎萬境。方華即果,處染常淨,此蓮之實相也。生佛 本有,淪變靡殊,此心之實相也。其狀虗假,其精甚 真,此境之實相也。心境萬類,通謂之法。精粗一致, 凡聖同源。即諸世諦,觸事而真。言詞不可示,分別 不能解,故以妙稱也。六趣之所迷淪,葢迷此也。諸 佛之所修證,葢證此也。洎夫廣演言教,無數方便, 葢為此也。但以眾生垢重,根器未純,先說三乘,假 名引導,故權而未實,麤而未妙。及乎諸糞既除,心 相體信,乃示實相,會歸一乘,則妙而無麤矣。諸佛 能事,終畢於是也。然所謂妙法,非去麤而取妙,葢 即麤以顯妙也。所謂一乘,非離三而說一,葢會三 而歸一也。即麤顯妙,猶蓮之即染而淨。會三歸一, 猶蓮之自華而實。法喻雙彰,名實並顯,故號妙法 蓮華。夫證是法者,必以大智為體,妙行為用。智譬 則蓮,行譬則華。智行兩全,乃盡其妙。故經文始於 一光東照,智境全彰。終於四法成就,行門悉備。正 宗之初,三周開示,皆所以明體也。囑累之後,六品 敷揚,皆所以明用也。中間轍迹,無非智行旁顯,體 用兼明。彰實相之大全,列開悟之真範。發明種智, 成就果德。故若有聞者,無不成佛。凡能領悟,即得 授記。一事一相,無非妙法也。由是而往,山河大地, 明暗色空,擴而充之,則物物燈明智體。推而行之, 則步步普賢行門。直下即法以明心,不復離物以 觀妙。則所謂大事因緣,一題盡之矣。 △二、通述己意 欽惟斯典盛行於世,人莫不願洛誦深造,而每見 其難能者,非經之難,特傳記難之也。夫傳以通經 為義,辭達則已類,且繁分名相,虗尚多駢,煙颺細 科,塵飛雜辯,滔滔謾謾,杳莫可究,所以難能也。竊 觀近世明經之體,一於經旨不泥,陳言欲約而盡, 深而明,釋義不出科目,立言必求綸貫,煥乎有文, 釋然易解。今輙效為斯解,然有其志,無其才,深媿 其不逮也。妄意之初,竊謂法華為三乘櫽括,大事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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