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義節要》
明 · 智旭節译 · CBETA X0589
妙玄節要標條 釋名體宗用教五章 妙玄節要標條 妙法蓮華經玄義節要 妙法蓮華經玄義節要卷上 天台 智者大師 說 章安尊者 灌頂 記 蕅益比丘 智旭 節 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 實之法也。蓮華者,譬權實法也。良以妙法難解,假喻 易彰,況意乃多,略擬前後,合成六也。一、為蓮故華,譬 為實施權。文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 道,其實為佛乘。二、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文云:開 方便門,示真實相。三、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文云: 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又蓮譬於本,華譬於迹,從 本垂迹,迹依於本。文云:我實成佛來,久遠若斯,但教 化眾生,作如是說,我少出家,得三菩提。二、華敷譬開 迹,蓮現譬顯本。文云:一切世間,皆謂今始得道,我成 佛來,無量無邊那由他劫。三、華落譬廢迹,蓮成譬立 本。文云: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虗。是 以先標妙法,次喻蓮華。蕩化城之執教,廢艸菴之滯 情,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理,會眾善之小行,歸 廣大之一乘,上中下根,皆與記莂。又發眾聖之權巧, 顯本地之幽微,故增道損生,位鄰大覺,一期化導,事 理俱圓,蓮華之譬,意在斯矣。經者,外國稱修多羅,聖 教之都名,有翻無翻,事如後釋。記者,釋曰:此敘經玄 意,玄意述於文心,文心莫過本迹,仰觀斯旨,眾義冷 然。妙法蓮華,即敘名也。示真實之妙理,敘體也。歸廣 大之一乘,敘宗也。蕩化城之執教,敘用也。一期化圓, 敘教也。六譬,敘本迹也,文略義周矣。 釋名第一。辨體第二。明宗第三。論用第四。判教第五。 釋此五章,有通有別。通則七番共解,別則五重各說。 就通則七番共解:一標章,二引證,三生起,四開合,五 料簡,六觀心,七會異。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引證 據佛語,起信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開合料 簡會異等,起慧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五 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脫門。略說七 重共意如此。廣解五章者,一一廣起五心五根,令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耳。 初標五章。標名者,原聖建名,蓋為開深以進始,咸令 視聽俱得見聞,尋途趣遠而至於極,故以名名法,施 設眾生。但法有麤妙,若隔歷三諦,麤法也;圓融三諦, 妙法也。此妙諦本有文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尚非不退菩薩、入證二乘 所知,況復人天羣萌之類?佛雖知是,不務速說。文云: 我若讚佛乘,眾生沒在苦,謗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 所以初教建立融不融,小根併不聞;次教建立不融, 大根都不用;次教俱建立,以融斥不融,令小根恥不 融、慕於融;次教俱建立,令小根寄融向不融,令大根 從不融向於融。雖種種建立施設眾生,但隨他意語, 非佛本懷,故言不務速說也。今經正直捨不融,但說 於融,令一座席同一道味,乃暢如來出世本懷,故建 立此經,名之為妙。當知華嚴兼三藏但,方等對般若 帶,此經無復兼但對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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