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清 · 性起述译 · CBETA X0499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一 勅建西天寺武林後學沙門性起述 △三.開章釋文,分二:初、列名。 一教啟因緣,二藏教分攝,三會通餘部,四乘所被機, 五教體淺深,六宗趣通局,七處會傳譯,八誦持感應。 △二、釋義列科為八。且初科中分二:初、總標列。 初、教啟因緣者二:一、總因緣;二、別因緣。 鈔:教者,聖人被下之辭。啟者,啟一經之總源。因者, 眾生本有佛性為因。緣者,佛出世指示為緣。謂佛 因此.由此.而為緣。故者者,牒定之辭。後之下文而 釋之也。 △二、轉釋,又二:初、總因緣,分二:初、標總題。 言總因緣者。 △二、釋部緣文,又三:初、喻申自利。 夫王道坦坦,千古同歸;一乘玄門,諸佛齊證。 鈔:千王大道,坦坦平平,經千古而不易也。佛佛道 同,垂永劫之常恒,豈有異哉?故法華經云:十方佛 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儒云: 莫不由斯道也。斯之謂歟? △二、證明利他。 故;一切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所謂開示 悟入佛之知見故;佛知見者,即般若波羅蜜多智慧 光明,普令一切眾生盡入無餘大涅槃故。 鈔:法華經中,佛告舍利弗云:諸佛世尊唯以一大 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唯以一大事因 緣?所以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示佛知見, 悟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于世。由佛昔因願力 故,感果得周圓,普令眾生開、示、悟、入,盡得無餘大 涅槃故。涅槃者,此云圓寂,亦云滅度,所謂以般若、 智慧、光明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滅度而滅度之。 斯為佛之本意、本懷,豈有他哉! △三、結大事因緣。 良以一切眾生本具佛性,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豈同執柯伐柯,猶以為遠哉? 鈔:由上佛智破除一切眾生迷闇,令入大滅度者, 良由眾生本來具有天然自性,真知真見,不假修 為而成就也。只因眾生逐妄迷真,不見自性,故諸 佛出世指示悟入而為緣也。故君子以人治人,下 人皆可以為堯、舜耳。 △二、別因,分三:初、標數。 二、別因有十。 △二、轉釋分十:初、諸佛護念三:初、標。 一、為諸佛常以般若護念諸菩薩故。 △二釋。 夫以般若之法,佛佛道同,如王寶印,一同護念。是以 諸佛證之.菩薩脩之.眾生仰之。仰之者,則頓超劫海; 脩之者,則諸佛護念。乃至付之囑之,無非此一般若 波羅密多之法也。 鈔:般若之法是佛心印,如千王寶印,一同護念,是 謂永護憶念此般若之法也。由是諸佛證之以為 果德,菩薩脩之以為妙行。妙行者,即十波羅之妙 行而證諸佛之果德也。至於眾生一念淨信,圓覺 妙心豁然開悟,頓忘人法,解真空故,是以彈指合 掌,頓超劫海。修習之者,果人護念,乃至付小菩薩, 囑大菩薩,諄諄切切,饒舌叮嚀,無非皆為此般若 心印之法也。 △三、結。 是以世尊拈花,迦葉微笑。至於歷代諸祖,轉展護念, 轉展付囑者,無非惟此一事而已矣。 是以者,承前契後之詞。世尊在靈山會上,談經三 百餘會,說法四十九年。至後涅槃會上,世尊拈花, 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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