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采微餘釋》
宋 · 曇應述译 · CBETA X0465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采微餘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世傳有加佛說二字,謂佛說金剛般若等,此後人 謬加。須知經通五人說,謂佛、菩薩、弟子、天仙、化人 五人也。若部內兼四人說者,題中不稱佛說。若一 經始終金口所說者,題標佛說字揀,非兼四人所 說也。然何以稱經?須知雖四人所說,為佛印定,即 同佛說,故得稱經。大論云:下四印定,通云佛說。若 爾,既通云佛說,題標佛說,有何不可?須知通云佛 說,乃得稱經,非金口所說。若金口所說,唯一席而 已。且此經凡有六譯,若什公與魏菩提流支及陳 真諦,此三譯同名金剛般若等。若隋笈多謂金剛 能斷般若,其大唐奘法師與大周義淨,此二譯同 名能斷金剛般若。是即由立題不同,遂釋義有異。 笈多以能斷二字在金剛後,則取金剛堅利以喻 般若,曰金剛能斷般若,乃喻法立題。若奘師、義淨 以能斷二字在金剛前,如云菩薩堅執猶如金剛, 以般若空慧能斷此執,故云能斷金剛般若, 乃成單法立題。既以般若空慧為能斷,金剛為所 斷,豈非單法相傳?海東曉師亦有疏釋此經,乃同 奘師之說,皆無取也。無著論以法喻立題,而什公 等皆符合論意。 百鍊不消。 須知非但金剛只如此間,邠鐵亦百鍊不消也。 顯示不共。 此對初義,別在此經,故云不共。然與下文文相有 異,不可一例。 波羅蜜。 梵語波羅,此云彼岸。蜜,此云到。若回文順俗,故云 到彼岸。準諸文略云三飜,諸經多飜為到彼岸。生 死此岸,涅槃彼岸,煩惱中流。菩薩以無相妙慧,乘 禪定舟航,從生死此岸,渡涅槃彼岸。或飜事究竟, 如摩訶衍論云:天竺語法,凡所作事畢,則云波羅 蜜。或飜度無極,通論事理,悉有幽遠之義。合而言 之,故云度無極。此約事理行滿曰無極。 三一,總別。 然總別不應雙舉,譬如拳指,言總則總無別,總覧 別為總,如合指為拳,唯拳無指。言別則別無別,別 開總為別,如開拳為指,唯指無拳。若爾,如何總別 雙存,謂三一總別耶?須知一是總題,乃總覽一經 大義,則題中義含體宗用,故云總也。三是所詮別 文,就別文說出體宗用,故云別也。有此文義兩途, 故云三一總別,乃得雙舉。 慈氏。 彌勒號慈氏,如華嚴?法界品云:或見彌勒最初證 慈心三昧,從是已來號慈氏。 何意復造論作十八住釋經? 淨覺謂八十頌在十八住論後者,非也。義淨三藏 云:此經西方乃有多釋。考其始也,此頌最先,則八 十頌。 事必屬正。 亦如法華謂從三昧安詳而起,雖未彰言,事必屬 正。 三疑兢起。 自舊反於此,有總別兩疑。且總疑者,既集一千無 疑羅漢,何故却有疑耶?別疑者,且小乘灰斷,如何 却疑釋尊重出耶?小乘無它佛之談,如何疑它方 佛來耶?小乘無作佛之分,如何疑阿難成佛耶?今 為伸釋。且總疑者,羅漢於四諦理上決定無疑,於 事上不了故有疑耳,如羅漢不識赤鹽等。若別疑 者,以小教不詮,故云無也。所以懷疑者,由迦葉禮 敬而生,一千羅漢各各懷猶豫疑情,共有此三,非 謂唱起所疑也。自舊或謂權疑,為啟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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