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采微》
宋 · 曇應述译 · CBETA X0464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采微卷上 錢唐釋 曇應 述 決群疑而起行,益品彚以無私。陶育聖凡,範圍空 有,寧越金剛般若哉。無著因定得偈,天親受頌成 文。非兜率慈尊,孰開荒至教。但斯經也,詞源渺浩, 義海沖深。僧佉重著論以抗行,吳興復 撰疏而贊述。對經考論,已盡幽玄。尋疏證經,未為 全當。科判雖準繩有在,解釋則義理乖違。於是不 得已管窺天台義意,摸論大塗,校彼伸明,是非別 矣。仍取天親補助,及今古優長,故曰采微。蓋采摘 眾妙,直注于經,庶閱者易解耳。 旹紹興壬子 仲春二十有三日寓思溪蘭若敘。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釋經為二:初、釋題,二、釋文。釋題者,懸覧一經大義 以釋首題。大義者,五重玄義,所謂名、體、宗、用、教、相 也。初、釋名,則喻法為名,金剛是喻,般若等是法。金 剛者,無著論釋有二意:一、約金剛寶,二、約畫金剛 形。且約金剛寶者,此寶出天竺國,梵語䟦折羅,亦 名斫迦羅,此云金剛,謂金中精堅者也。剛生金中, 百鍊不銷,可以切玉,取以堅利,能斷壞萬物。如般 若能斷萬惑,故以為喻。吾祖云:般若如金剛,隨所 擬皆碎。無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 斷,如金剛斷處而斷。若爾,如大品等諸般若,莫不 皆有能斷之力,何獨此經以金剛為喻?答:良以此 會之前,大品等席,佛悉令眾生住是般若,故使佛 種性不斷而護念付囑。且聞者必疑,般若乃果佛 所住之法,眾生垢重,當云何住是折伏散亂?眾雖 伏疑,未由開決。空生至此,為眾斷疑,故述昔興歎 問降住事,佛為釋疑故。答:則令住是般若者,如金 剛能斷煩惱。故論云:此小金剛波羅蜜, 以如是名顯勢力,以如是金剛之名顯般若勢力。 故知絓是般若,皆有是力。此既諸般若之釋疑經, 是故金剛二字文雖出此義,實通為諸般若之作 譬,由是持說者福重功深。二、約畫形者,如論云:又 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 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此顯 示不共義也。釋曰:則力士金剛之杵有摧物之功, 可譬此經地位。是以一十六住總名信行地,第十 八上求佛地名如來地。上求佛地中復有六種具 足,於第六心具足中又有六義。如是則初後闊,中 間唯第十七入證道一住處名淨心地,所謂狹也。 故如金剛形而特言畫者,以此間無此寶,但傳畫 像故云耳。此意既擬地位,則別在茲經。論所謂顯 示不共義者,則顯初意與諸般若共也。般若者,或 有翻名智慧,或無翻以生善。故孤山謂:不云智慧 者,良以般若天言,智慧人語。天言尊重,人語輕薄, 意存生善,由來不翻。今言般若必具三種,謂方便 般若、觀照般若、實相般若,則總題以冠別文。故文 文之下皆具三種,可以意知。疏云:準大論,有二種 般若,謂世間般若、出世間般若。世間者,但於俗諦 而求滿智;出世間者,即於布施、持戒等心無染著, 乃至攝心、散心不可得故。當知三藏多修世間般 若,如劬嬪大臣分地息諍,即其事也。摩訶衍門正 修出世間般若,以觀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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