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會解》
宋 · 善月述译 · CBETA X0462
No. 462-A 金剛般若經會解序 讀金剛一經,使人之意也消。蓋其理玄,其性離,其行 無著,其相非相,以是四者,更相發明,宛轉反覆,卒歸 於無我、人、眾、生、壽者而已矣。獨於勸持校量功德,每 諄諄焉,即一經之大略也。乃知是般若無上密印,實 俾人了悟性空,遣蕩相著。譬之如金剛,如火聚,如吹 毛劒,如走盤珠,如捕風繫影,不可控摶,如是而已。世 多誦習,而知者蓋寡。愚嘗慨斯文言微旨密,喻雖重 而非贅,徵屢設而非煩,雖三論之作,彌復難曉,殆似 郭象之為莊解也。於是取論以攷經,本經以證頌,論 有苛甚者刪治之,義有缺如者附益之,合諸論以成 一家之言,目曰會解,聊述管見,以求正云。噫!使直披 其文,猶足以袪鄙吝而釋膠擾,況因解以得論,由論 以了經,又豈特意消而已哉! 時嘉定辛未閏月望絕筆 栢庭善月 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會解卷上 四明沙門栢庭 善月 述 示論懸釋綱領。 凡四論,一名金剛般若波羅蜜 經論,三卷,無著菩薩造,隋天竺三藏岌多譯。 ○二 名同上,三卷,天親菩薩造,元魏三藏菩提流支譯。 ○三名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亦三卷,與 上同。釋論偈此不入經,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 釋,三藏義淨譯。 ○四經名同上。破取著不壞假名 論二卷。功德施菩薩造中天竺沙門地婆訶羅譯。 有唐御製序。 【論】按無著以七種義句,懸釋一經:一、種性不斷,二、發 起行相,三、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判地 ,七、立名。於中,前六顯示菩薩所作究 竟,後一成立此經法門,總為佛種不斷故,流行於世 。復於第三行所住處,開一十 八住:一、發心,十八、上求佛地。又略為八住, 亦得滿足:一、攝住,二、淨住,三、欲住,四、離障礙住 ,五、淨心,六、究竟,七、廣大,八、甚深。如初住處說:菩薩應生如是心等,此為廣大。 又說:若菩薩不住事,行於布施,此為甚深。餘住例說 。四、對治者,謂於諸住,各有二種對治:一、邪行,二、 共見正行。若菩薩應生如是心,即初 對治。又曰:生如是心,是菩薩 邪行。若菩薩有眾生想等,即次對治。此分別執,菩薩亦應斷。 餘住例說。五不失者,謂離二邊。如說福 聚非福聚,此遮增益邊,不於如言說中執有自性故。 若言是故如來說福聚,此遮損減邊,雖不如彼言辭 執有自性,而有可說事是如來所說故。又若說佛法 非佛法者,顯示不失義。是名佛法者,顯示相應義。何 者?謂若說佛法有自性,如來則不說是佛法,此即不 失義。雖則不說,亦自知其無有自性,即相應義。如是 於諸住顯示二義。六判地 者,謂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於中前十六住即信行 地,證道住即淨心地,上求佛地住即如來地。此復有 六,具足六種淨等,與天親斷疑文開合爾。七立名。然於一一示廣大甚深,則般若之體。次顯對治不 失,則般若之用。體用既彰,理則相應。相應而後歷位, 歷位而後至極。即一經大括包富若此,非論曷知哉? 頌。按義淨三藏論釋云:西域相承云:無著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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