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註》
東晉 · 僧肇注译 · CBETA X0454
No. 454-A 注金剛經序 金龍沙門 敬雄 撰 曩昔慈覺大師之入于支那也,齎持晉肇公《注金剛 經》而歸,祕諸名山,光明不照世也,殆九百年矣。頃祖 芳禪人持來告曰:「是乃祖請來之本,予偶得之,請師 校而梓之,使見聞者結般若種子焉。」予受而讀半,乃 掩卷歎曰:夫此經者,般若第九會,直示無住生心妙 旨,故云為發最上乘者說。葢一切菩薩未有不學般 若成無上菩提者,故彌勒.天親.無著.功德施四大菩 薩,造之偈論,讚揚弘通,法流乎支那。羅什初譯,肇公 乃注,從時厥後,奉為日課者亦多矣。且黃梅印心,曹 溪悟道,靈瑞之著,注疏之多,宜莫此經若也。而其注 之舊,肇公為先,注來於大東,亦此注為先,而發諸注 既行之殿者,豈非時節因緣乎?天台大師曾講此經, 專依肇公,猶如說《觀經》專依淨影也。故今每有疑誤, 輒依天台疏以校讎焉。嗟乎!斯注者,天台所欽用,慈 覺所請來,文古義幽,深得佛意,且投好略機,實苦海 津梁,迷塗司南也。梓而行之,則其利益復如何哉?故 隨喜以校,亦願後之讀此注者,因指得月,悟無住生 心妙旨,則與黃梅、曹溪同一鼻孔出氣,不必紛紛更 從事於後世異說,而哆以為博也。 寶曆十二壬午之夏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注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 釋僧肇 注 夫理歸中道,二諦為宗。何者?萬法之生,皆假因緣 而有。生滅流謝,浮偽不實,稱之為俗也。因緣諸法, 皆無自性。自性既無,因緣都忘。本自不生,今則無 滅。體極無改,目之為真。真俗為二,理審為諦。聖心 正觀,鑒真照俗。此當中道法相之解,稱為般若。般 若,慧也。金剛者,堅利之譬也。堅則物莫能沮,利故 無物不摧。以況斯慧,邪惡不能毀,堅之極也。本惑 皆破,利之義也。波羅蜜者,到彼岸也。生死為此,涅 槃為彼。大士乘無相慧,捨此生死,到彼涅槃矣。經 由津,通義也。言由理生,理經言顯。學者神悟,從理 教而通矣。 此經本體,空慧為主,略存始終,凡有三章:初訖尊 重弟子,明境空也,意在語境,未言於慧;第二正名 辯慧,即明慧空,但語慧空,未及行人;第三種問以 下,明菩薩空也。三章之初,其文各現,前後相似,意 不同矣。四時般若,此最為初,言約義豐,幽旨難見, 敢以野陋,輒為注解,述其大略,非云曲盡,詳析究 密,請俟明識者矣。 如是! 佛臨泥洹時,侍者請曰:「一切經首皆致何等?」佛勅 阿難應言:「如是。乃至時、眾也。如我所傳,如佛所說, 稱如是也。」 我聞: 若從佗傳聞,不必如是。我親承金口而聞,事非謬 矣。 一。 謂是自聞,當理以不?自不當理,傳之何為?言則當 理,理亦如言,言理不差,故言一也。 時。 雖曰當理,容不得時。若不得時,何能悟人?明聖不 虗說,言必會機,時哉之說也。 佛在舍衛國。 法王行運,應物而遊,一時降集在舍衛大城,憍薩 羅國之也。 祗樹給孤獨園。 須達市園、祗陀施樹共立精舍,故言祗樹給孤獨 園也。 ○市,疏作布字。 與大比丘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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