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略解》
明 · 大佑述译 · CBETA X0422
No. 422-A 佛說阿彌陀經略解序 吳郡沙門 大佑 述 夫寂光真淨,初無苦樂之殊;妄識紛紜,遂有聖凡之 異。由是漂流五濁,莫遍一真。故我釋尊示生堪忍,當 祗園之嘉會,告身子之利根,開法藏之願門,指樂邦 之妙土。瓊林玉沼,直顯於心源;壽量光明,全彰於自 性。眾聖同處,非少善之得生;七日持名,在一心之不 亂。車理體一,生佛原同;無緣之慈,不謀而應。了唯心 之本具,億剎非遙;知大願之可憑,三祗橫截。經文簡 約,佛旨玄微,持誦雖多,研詳實寡。惟前賢之著述,嗟 末俗之罕聞。竊效流通,略伸援引,願與同志普結淨 緣,咸契無生,同登不退云爾。 ○唐慈恩法師造《彌陀 通贊》一卷,宋孤山、淨覺、靈芝諸師,皆有疏記。三衢倫 師、古厓新師,皆曾集註。今欲從略,以便初機。故茲別 出,各從其志。 佛說阿彌陀經略解 佛說阿彌陀經 釋此經題,五重玄義。準孤山法師,以西土果人為 名,方等實相為體,信願淨業為宗,捨苦得樂為用, 生酥大乘為教相。 ○初、釋名。佛說者,釋迦教主,四 辨宣說也。梵語佛陀,華言覺者,十號之一。究竟覺 了諸法實相,名圓滿覺。說者,悅也。得機而說,稱悅 佛懷。又經通五人共說,揀異菩薩、天仙、化人,故云 佛說。 ○阿彌陀,此云無量壽。經云:「彼佛壽命及其 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祗劫。」以應身壽量,而天人莫 知其數,況法報身耶?亦云無量光。經云:「彼佛光明 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又佛是通號,阿彌陀是 別號。釋迦是此方教主,庶物咸知,故但舉通號。彌 陀是極樂導師,理須表顯,故彰別號。 ○經者,法也, 常也。十界同遵,三世不易。由聖人金口所宣,故言 經也。又經是通名,佛說等是別名。經有三種,謂教、 行、理。依教修行,從行顯理。佛是覺義,約修成就,故 屬於行。說即是教,阿彌陀是理。與眾典不同,則三 經皆別;以對經字,則三經皆通。理即法身,行即般若, 教即解脫。三一圓融,不可思擇,名秘密藏。故聞首 題名字,獲無量功德也。 ○此經本名《稱讚不可思 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傳至中華,凡二譯。唐 譯云《稱讚淨土佛攝受經》。今本隱略經題,在六方 佛後。即云:「汝等眾生,當信是」等。以此經正示持名 方法。況彌陀聖號,眾所樂聞。用此立題,人多信受。 故得四海同遵,流通無盡。譯人之善巧也。 ○二、辨體。 《智度論》云:「諸大乘經,通以一實相印為經正體」,即 所詮之理也。 ○三、明宗。經云:「若有信者,應當發願 生彼國土」,一經之宗要也。 ○四、論用。經云:「即得往 生極樂國土」,皆不退轉於無上菩提,離生死苦,得 解脫樂。此經之力用也。 ○五、判教相部屬。大乘方 等教攝。二藏明義,菩薩藏收。漸頓分之,屬頓教,以 令凡夫不退菩提故。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鳩摩羅什,此云童壽,丘茲國人也。後秦姚氏據長 安,尊為國師。弘始年間,譯諸經論。南山《感通傳》云: 「七佛以來譯經師也。」 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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