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蘭盆經疏孝衡鈔》
宋 · 遇榮鈔译 · CBETA X0375
No. 375-A 佛說盂蘭盆經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大目犍連, 始得六通,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即以道眼,觀視世 間,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目連悲 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 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目連大呌, 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非汝一人力所柰何。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 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柰何。當須十方眾 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 難,皆離憂苦。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 恣時,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 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甘美,以 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 在山閒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 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 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 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在父母六親眷 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 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 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 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 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時目連母,即 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 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 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 七世父母,可為爾不?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 復問。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 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 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 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願使現 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 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是佛弟子,脩孝 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 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 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 持是法。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佛說盂蘭盆經。 No. 375-B 報父母恩呪 南無蜜栗多。哆婆曳。娑訶。 七月十五日盂蘭盆念誦式 出家之士,清規具載,在俗高賢,當依此式。正月必 須入於塔寺中,大會脩設。凡孝順男女,欲報生身 父母,必預七月初一日為始,每日晨朝,然香奉供, 務在精專,脩小彌陀懺,或禮三十五佛,代為存亡 父母懺罪,至速往無量光佛剎白云。 我等同孝志,修行淨土因。報答二親恩,懺除三障罪。 存者獲福壽,亡者得超昇。盡法界冤親,同生安養國。 舉盂蘭盆經畢,念阿彌陀佛真金色。緊念阿 彌陀佛百聲,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十聲畢,迴向 云: 以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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