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第1卷-第3卷)》
清 · 來舟集译 · CBETA X0367
大乘本生心觀經淺註卷第一本 清神京栴檀寺沙門 來舟 淺註 △九、總釋名題 題為一經之總目,故先釋之,欲後人知其大義也。 大者,揀小為義,以聲聞不達唯心,但依六識三毒, 建立染淨根本,縱證極果,無非一羅漢耳。以其未 有大心,未發大願,未行大行,未證大果,但依小就, 是為小乘。此經最初安一大字,使知非小乘法,乃 大乘法門也。乘者,運載得名,如世之舟車,人若乘 之,可以從近至遠,自此達彼。心地觀門,亦復如是, 人若悟之行之契證之,亦可即凡夫到聖位,即生 死到涅槃,所謂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 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應知大乘二字,一切摩訶衍 法通稱,如《大乘妙法蓮華經》,《大乘百法明門論》等, 唯本生等五字,方為本經之別名也。夫本者,萬法 之根源也,生者,萬物之資發也。《語》云:「君子務本,本 立而道生。」信矣哉。是知聖人垂訓,無不令人悟本 生道,合乎天心,達乎至理,一言之下,轉凡成聖,庶 不負聖人之心也。是以此經劈頭下本生二字,欲 披讀者參究自己之根本,乃當人即體之佛性,然 佛性既悟,智慧自生矣。以其即理起智,體用並彰, 故云本生。心地觀者,出本生之正義也。恐人不解 本生之旨,復云本即心地,觀能生道。一經正旨,全 在於斯。然有總別二釋。總釋如經云:「眾生之心,猶 如大地,五穀五果,從大地生。如是心法,生世出世, 善惡五趣,及於聖凡,乃至以是因緣,三界唯心,心 名為地。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沉淪。」 是知如來自釋心地之觀法也。良以經中既云生 世出世,善惡五趣,及於聖凡,意在迷之即是妄心, 能生業果;悟之即是真心,能生聖果。其所重者,觀 字為要也。然觀者,即靈知反照,一念相應,諸惑頓 空,涅槃本具,始知眾生本來是佛。故曰能觀心者, 究竟解脫也。其不能觀者,對境攀緣,如犬逐塊,自 然究竟沉淪,永墮生死矣。《華嚴》云「一切唯心造」,亦 同此義也。所以佛說此經,立此題,欲見題知經,讀 經解義,起智觀照,究竟成佛,初不辜其本意也。別 釋者,心有二種:一真心,即眾生之佛性,萬法之實 相也;二妄心,即眾生之業本,緣境之識心也。然真 妄雖別,不離一體。地者,譬喻也,亦有二義:一乘載 義,謂大地廣博,堅厚有力,一切山河草木,及諸有 情,皆地能乘載故;二生長義,謂有情無情,皆依地 有,復能增長故。心亦如是,謂真心隨緣而成萬法, 即生義。種現熏發,即增長義。既依心現,猶不離心, 即乘載義。良以種現熏發,又引起妄心。由不知萬 法唯心,執心外有法,復能取著,則我法二執,頓然 生續。又復緣之,則萬法全彰。不緣,則諸法本寂。既 緣之則有,即乘載義。 以上心地二字,為所觀之境,觀為能觀之智。謂依 心作觀,還觀自心。然觀有三種,即空假中也。空非 斷滅,乃即心真體之勝用也。然真性如虗空,空觀 如日光。光與空合,無所分別。是以正觀之時,不見 萬法與真性冥合,彌滿清淨,不見一法當情為空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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