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觀心定解大綱》
清 · 靈耀述译 · CBETA X0305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 薩萬行首楞嚴經觀心定解大綱 天台比丘 靈耀 述 將欲定解此經,先提言外大綱,略為四章:一判總別, 二定境觀,三釋題目,四系凡例 一判總別者 非題目為總,經文名別之謂也。葢指前 七卷正觀總無明心以明修證,後三卷約別能招報 心以明修證,為總別耳。此經判釋百十餘家,千眼互 呈,紛紜不一,或約兩章分文,或約五章,或約六章,惟 是根源未清,而位置尚無著落,此定解之所由作,而 竟忘其鄙陋也。竊謂如來出世,說此經者,為欲示六 凡眾生破惑業報障,以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秪由 一切眾生於真性中,一念不覺而有動,即為無明覆 於覺性,所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而晦昧為空, 空晦暗中也。此是惑障,非業報二障;是總無明心,非 能招報心;是障理,非牽生;是理惑,非事惑;是根本,非 枝末;是獨頭,非相應。上八地人雖得暫停業報,三乘 聖人雖得邐迤進破三界枝末事惑,而不牽生三有, 皆是中途未得究竟。良由此根本未除,故祕藏不顯, 妙性不彰也。是以佛在楞嚴會上,且置其枝末相應 之能招報,而先破除根本障理之總無明心。根本既 除,枝末自消。所謂伐樹得根,灸病得穴之捷徑法也。 如經因阿難之請,先竟徵定迷妄根本,為所破所觀 之境。次用最初方便,七番破性,一喝破相,開示奢摩 他路。然後會三科以顯森羅,融七大而歸中道。一切 如來之密因妙解足,而大佛頂之本如來藏出矣。然 此但是圓解見到耳。若欲起修入證,猶未在也。是以 當機有請入華屋之求,而如來詳示圓通本根,正助 修法。所謂如登絕壑,必假飛梯。要契真源,須憑妙行 也。至於五十五位真菩提路,正是所修所證妙果。如 是則一切如來之密因,皆屬了義。而諸菩薩之萬行, 皆究竟堅固矣。即最初一念,不覺而有動,以覆本覺 之總無明心,亦淨盡無餘,而歸無所得。宜問經名,以 入流通矣。此前七卷半經文,正觀總無明心,以明修 之梗概也。 ○第如上所明,破顯修證,以顯大佛頂體, 只約無明一念心王而已。其如一念不覺而有動,動 即有苦。遂沿蔓而為五識、五意識之相應十習,受、想、 行之遷流諸心。此等枝末,或貪、或嗔、或婬、或詐、或誑、 或妄,日日現行,時時搆業。惑與業俱,即能招報。夫習 既遠於一真,報乃招夫七趣。是為現行能招報,即七 卷之十習因也。所招之報,即七卷之六交報也。夫積 習成性,性不可改。有所著重,世世發現。縱有暫時起 修工夫,無奈習染數發,或起煩惱,或起染愛,或發業 病,或發禪見。如張僧繇世世為畫師,堪忍國番番現 舊境。塚人不淨,金師數息。慣習自然,妨害禪定,牽入 輪迴。是為發得能招報因。如九卷已去,詳辨陰魔中 五十種禪那現境是也。經云:若不明悟,被陰所迷,則 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及身遭後有,墮無間獄, 五陰魔終。結云: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所感 業終,墮無間獄等,是所招報果也。此二種心,是枝末, 非根本;是業障、報障,非惑障;是相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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