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述旨》
明 · 陸西星述译 · CBETA X0295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一 唐天竺沙門 般剌密帝 譯 烏萇國沙門 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明淮海參佛弟子蘊空居士陸西星 述旨 明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李戴 印可 明中憲大夫直𨽻淮安府知府劉大文 明中憲大夫直𨽻揚州府知府 楊洵 校閱 淮南後學 陳南金 校定 △通釋經題 夫如來果體,其體本然,何假密因?菩薩道用,其用 無作,孰資萬行?無因無作,無修無證,無了不了,大 小名相,一切不立,此真首楞嚴究竟堅固者也。特 以眾生如來,隱於藏心,非密因不顯;眾生菩薩,淪 於七趣,非萬行不修。覺皇於是示之以大法,使不 迷於小道,而默得乎無外之體;喻之以佛頂,使不 滯於相見,而妙極乎無上之致。指如來密因,使明 本妙之心,知三世諸佛,皆依此為初因;明修證了 義,使悟究竟之法,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乃 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一切事法,無不究竟,至於 實相,堅固不壞,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始於徵心辯見,終於破陰 褫魔,無非健相分別事也。 天如曰:梵語首楞嚴,乃大定之總名也。此翻一切 事究竟堅固。古師云:未修此定,一切事法宛爾差 殊,為法所縛。既得此定時,山河大地、明暗色空,一 切當處寂滅,即是常住心性,故云究竟堅固。 △判說經先後 夫法王說法,有條不紊。初說一乘頓教以立本,即 華嚴也。次說三乘漸教以逗機,即阿含方等般若 也。後說一乘圓教以顯實,即法華也。楞嚴即般若 法華之中,實大乘終極之教。故如來密因,菩薩萬 行,修證之法,一切畢竟。自此以往,無復進修,直透 一乘圓妙之道。故法華會上,更無地位之說,純談 妙法,隨根印可,授記作佛而已。法華之後,便說涅 槃,扶律常談而終焉。扶律者,所以囑後事。談常者, 所以示真寂。此獨臨滅遺付之事,非有加於法華 也。說者不本扶律之意,輒判楞嚴於法華之後,亦 稱扶律談常。若然,則是扶律之後,而又扶律。進修 之後,而又進修。前則加於法華,後則贅於涅槃。倒 置駢枝,紊於法王之法矣。以經證之,竛竮之子,既 領寶藏,復何所求?化城之人,既到寶所,復何前進? 燈明說法華以後,中夜涅槃,釋迦說法華已,便於 四眾唱滅,復何枝蔓於楞嚴哉?如必以楞嚴居後, 則阿難既於法華諸漏已盡,而復於楞嚴未盡諸 漏;既於法華堪授佛記,而復於楞嚴未全道力;既 先領悟妙法,而復不知真際;既已安住佛道,而復 溺於婬舍。是皆倒置,理自不然。故判楞嚴在般若 之後者,蓋以般若之後,慧學方盛,定力未全,人或 溺於多聞,失於正受,於是示首楞之大定,資般若 之大慧,使定慧均等,學行兩全,而究竟趨於一乘 實相,此楞嚴所以說也。論三經大致,無非為一大 事因緣,而必先般若以發明,次楞嚴而修證,終法 華而印可,然後盡諸佛之能事,此其序固如是也。 然導達禪乘,決擇正見,無尚楞嚴矣。 △正宗五分 此經正宗文五。 一、見道分,…
卷目录
阅读全文 » · 浏览全部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