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秘錄》
明 · 一松說 靈述記译 · CBETA X0283
大佛頂首楞嚴秘錄卷第一 天台 一松大師 說 語谿門人 靈述 記 將釋以經大,分為二:初、題目;二、經文。初又二:初、大佛 下,法題;二、唐天下,人目。今先釋法題。 題中大佛等 二十字,乃一經之總名也。就此一題,有通有別。別題 中云大佛等,乃據經而立,非無由也。如後第八卷中, 文殊請結經名,如來金口親宣。即此一經,而有五種: 第一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 清淨海眼;第二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 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第三名如來密因修證 了義;第四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第五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蓋如來金口 親宣如此經家,就五題中存其三,隱其二,成是一題。 則知大佛頂三字,略取第一題者,所謂存其一也。若 夫第二隱而不存,又知如來密因修証了義八字,全 存第三題者,所謂存其二也。若夫第四亦隱而不存, 又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八字,略取第五題者,所謂 存其三也。如是可見如來以妙智說彼五種,經家以 巧慧集此一題,故曰大佛頂。略敘一經之來由 如此。若釋其義,大佛頂之三字,古解甚多,今但舉其 一二。有云:大之一字,蓋讚楞嚴大定,以其最尊是勝, 猶如佛頂一般,故曰大佛頂也。若如是而釋者,明指 大是法體,佛頂是譬喻。若以法喻而釋,此大佛頂之 三字,乃題是經之題,經是題之經,據何明文而有是 義?唯下文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不言如大佛頂。以 此則知以法喻釋此三字,乃不可也。又有云:大即法 身,佛即般若,頂即解脫。蓋以三字分配三德。若爾,則 此三德,何經不談?何題不闡?乃獨以此三字割截分 配,不唯於義不當,於文亦不穩。以此則知以三德釋 此三字,亦不可也。畢竟何以謂之大佛頂?無他,即下 文所謂常住真心者便是。這種常住真心,爾我現前, 若聖若凡,若染若淨,無不具者。良由曠大劫來,因一 念不覺,為彼無明動轉。或於一切法,念念分別;或於 一切物,心心貪愛。既曰分別,乃無過不招;又曰貪愛, 乃無惡不造。因此招過造惡,常住真心,本不生滅,而 翻為生滅;常住真心,本無去來,而翻為去來。於是流 轉三界,汩沒四生,如環而無窮,輪而不息。不唯眾生 者然,即阿難雖曰出家,乃見如來三十二相之相而 發心;雖曰多聞,乃緣如來八音四辨之聲而聽法。所 以遇登伽淫女,亦為所轉;聞梵天邪呪,亦為取攝。究 其所以,總由阿難不知常住真心,唯以聲色為事。以 故遇如來,即為如來轉;見登伽,即為登伽攝。是於如 來欲救護之,非無大神通也,乃手不為之援;非無大 樂說也,乃口亦不為之說。唯頂中放光,光中化佛,化 佛說呪而已。其故何哉?要阿難領會。佛既曰化,則所 有三十二相之相,相非相;呪又化佛所說,則所有八 音四辨之聲,聲非聲。而如來之相,尚云非相,而登伽 之相,豈得以相而為相乎?如來之聲,尚云非聲,而梵 呪之聲,豈得以聲而為聲乎?繇是可了內之見聞,外 之聲色,全體真宗,無一可得,而常住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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