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摸象記》
明 · 袾宏述译 · CBETA X0276
楞嚴摸象記 明古杭雲棲寺沙門袾宏述 △楞嚴經 凡看後解,先置經文於案上,使前後貫穿,庶可 尋討。又此本為偶論楞嚴而作,故楞嚴稍詳。然 亦止是於大義未明處,眾說不同處,或一段一 句一字發其未發,而不復為全部銷釋。至於餘 經,僅舉數部,數部之中,僅舉一二條以見大意, 庶幾就正於有道。非曰:是己而非人也,有罪我 者乎?我知明道而已,不知其他也 ○第一卷 譯經 此經般剌密帝稱譯,彌伽釋迦稱譯語,丞相房融稱 筆授,而古本此後有羅浮沙門懷迪稱證譯,不知今 本何以不載。竊惟譯者,最初易梵為華也;譯語者,成 其章句也;筆授者,潤其辭致也;而證譯者,總為參詳 校正也。夫參校之功,胡可少也?後刻經者,宜增入之。 科經 此經序、正、流通三分,溫陵、長水所定略同。而正宗中 開為見、修、證、結、助五科,亦甚當理。初、見道分,從阿難 啟請,以至宣勝義中真勝義性,使行人最初明見自 己常住真心,以為修行準的也。二、修道分,從初心二 決定義,以至宣說神呪,使行人依真見而起真修,不 於心外別有造作也。三、證道分,從云何名為乾慧之 地,以至方盡妙覺,成無上道,使行人知因真果正,因 地不真,果招迂曲也。四、結經分,從何名此經,至汝當 奉持,使行人知五種名義,攝今題二十字中也。五、助 道分,從地獄七趣,以至微細魔事,使行人正助交資, 乘戒雙急,則能速到薩婆若海也。中間細科,或小不 同,亦無大礙。後學只須遵古,不必別立新科,增益繁 碎。 大佛頂。 大者法,佛頂者喻。法即常住真心,佛頂者頂。於人為 至尊無上,佛頂則尤為至尊之至尊,無上之無上。如 悉達太子抱持之人,欲見其頂,彌仰彌高,終莫能得 是也。此心竪窮三際,不可量其短長;橫亘十方,不可 測其近遠。離諸相見,亦復如是。若悟此心,則如來因 地,菩薩行門,一言盡之矣。有謂此經由佛頂放光宣 呪,故名佛頂。此可乘帶旁顯,而非正意。又三字分釋, 即是三德。大屬法身,真如平等故;佛屬般若,智慧圓 滿故;頂屬解脫,即相離相故。亦即三大,如次而分體、 相、用故。 將毀戒體。 愚意此摩登伽將毀阿難之戒體也。及觀合論補義, 先得我心,此說甚為當理。又令無賴僧不得藉口,其 益大矣。故下云心清淨故,尚未淪溺也。然則何必神 呪往護?蓋阿難心雖清淨,道力尚微,而摩登志既堅 強,魔力偏熾,相持既久,無救無依,則事或不測,故須 護也。聖既示凡,法應如是。 佛敕文殊,將呪往護。 佛呪威神,無遠弗屆,何俟文殊將之?蓋是一往,且順 法門儀式,如天子詔,亦假使臣賷告諸郡邑耳。實則 梵音纔舉,聲徧十方,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又文殊大 智,表擇魔歸佛,返邪從正,惟智為先導故也。 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初菩提是果,次三是因,末最初方便是因中先務緊 要工夫也。大意謂啟請諸佛得成道果之奢摩他、三 摩、禪那,其中最初方便門也。方便斷屬耳根,詳辨在 後。又此奢摩、三摩、禪那,或有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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