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集註》
宋 · 思坦集註译 · CBETA X0268
No. 268-E 大佛頂首楞嚴經釋題 宋北峰沙門 宗印 述 北峰四世孫 本無略錄 天台智者國師,凡釋諸經首題,須約五重玄義。此楞 嚴經以人法為名,常住真心為體,圓通妙定為宗,反 妄歸真為用,上妙醍醐為教相。 初、釋名者,題云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 萬行首楞嚴經二十字。吳興說題云:初、十九字是別 名,二、經字是通名。 初釋別名 又二:初、大佛頂三字是 祕呪名,二、如來等十六字是顯了名。 ○初大佛頂祕 呪名 有二釋:一、約應化所說釋。以經云:佛頂光明摩 訶悉怛多般怛囉無上神呪,斯是如來無見頂相,無 為心佛從頂發輝,坐寶蓮華所說心呪。以此驗知大 佛頂正目祕呪。既云如來無見頂相,無為心佛從頂 發輝,故知佛字指釋迦應身,頂字含釋迦化身,即能 說之人。以應化即法,故云無為心佛。具足須云悉怛 多等,首題從略耳。二、約諸佛尊戴釋。准佛頂陀羅尼 經云:有陀羅尼名如來頂。彼呪且非頂上佛說,從果 人所敬為名,況今累言佛頂神呪。又云:亦說此呪名 如來頂。若然者,頂取尊戴之義,不取無見之相。詳考 一釋,文義俱當說題。前云:非喻是法,亦屬於人。以尊 戴為頂,則是於法;以化佛為頂,則是於人。法界菴主 補註云:經文不云猶如佛頂。雲間補遺云:經文不曾 用佛頂為喻。吳興人法立題,義誠有準。 ○二、如來等 顯了名 此亦二釋:一、約果人修證,顯所契之法。如來 即是果人密因,即三德祕藏妙行也。不異萬行首楞 嚴定,此定如來已證。是則密因修證四字,上三字屬 因,證字屬果,而此因果皆是能契之法,唯有了義正 當所契之法。二、約因人萬行,示能契之法。諸菩薩即 十方現在未來修學人也。萬行者,所具之定也。體是 中道,攝法無遺。故經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 王,具足萬行。涅槃云:首楞者,一切事竟。嚴名堅 固,一切畢竟而得堅固,名首楞嚴。又大論云:首楞嚴 者,秦言徤相,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少深淺,譬如大 將知諸兵力多少。菩薩得是三昧,諸煩惱等不能破 壞,如轉輪王主兵將寶,所至之處無敢壞者,故亦翻 為事究竟也。 ○二、釋通名 即經字也。別名異諸部,通 名同眾經。梵語修多羅,此翻為契經。經者,訓法訓常。 依此言說,詮顯性相,令物生解,故稱為法。一切諸佛, 皆同此說,故稱為常。已上釋名,全取吳興玄義,不用 孤山具三為名之說,備如說題。 釋名竟。 第二、辯體者,正依孤山以常住真心為體,此經正宗 之首。佛告阿難云: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 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 真,故有輪轉。經文顯云: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安得不 以此為經體耶?應知此經大旨託阿難緣,正為眾生 顯示因地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文義昭然,故可信受。 況常住真心既常且真,顯是性體也。若吳興別以空 如來藏為體,謂經之盛談者,補註曰:當知經文稱之 以藏,欲推因地覺心故也。此經大旨正顯因地常住 真心性淨明體,全為菩薩諸佛所證,此乃如來特立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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