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夾頌集解講義》
宋 · 周琪述译 · CBETA X0253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夾頌集 解講義 御註:大方廣者,無量無邊之廣也。蓋圓覺性體,周 遍法界,如大方之廣故也。圓者,圓照具足。覺者,虗 明靈照。脩多羅者,按諸註疏,乃總括諸經之辭。了 義經者,讚此一經,是究竟了達之義。 西蜀復菴暉禪師類解講義曰:經題十有一字,以 八義釋之:一約體用,二法義,三能所,四名義,五立 名,六取捨,七問難,八總収。第一體用者,於中又有 從體起用,及攝用歸體。謂大字一字屬體,方廣二 字屬用,此從體起用也。其次圓覺二字屬體,上大 方廣三字屬用,此攝用歸體也。第二法義者,欲釋 諸經論,必須明釋法義。依法解義,義即分明。以義 照法,法即顯著。今經題中,圓覺二字屬其法,大方 廣三字屬其義。謂當體虗明,廣大常住。本覺法上, 有此之大義、方義、廣義。其次經之一字,屬其教法。 上脩多羅了義五字,是嘆教法勝能之義也。第三 能所者,謂脩多羅了義經六字,屬能詮之文。大方 廣圓覺五字,屬所詮之義。又有總別,脩多囉三字 屬總,謂指一代時教。了義經三字屬別,謂別歎此 圓覺經。謂此經乃是一代時教中諸部宣說勝諦 決了究竟之義,非是宣說世俗因果不了之義。所 以云:脩多羅總指諸部,了義者別嘆斯文也。第四 名義者,又分為二:初唐後梵。謂大方廣圓覺了義 經八字,即此方唐言也。脩多羅三字,即西域梵語 也。大以當體得名,常徧為義。當體覺性無邊,強名 為大。常則竪通三際,徧則橫徧十方。方以就法為 名,軌持為義。軌則軌生物解,使眾生悟入佛之知 見。持則任持自性於生死海中,而此性不曾生滅。 廣則從用得名,包博為義。包則無外,博則普徧。圓 以不偏得名,滿足周備為義。覺以不昏得名,虗明 靈照為義。此皆就唐言釋名義也。其次脩多羅,此 翻契經。契與契合,合機合理也。經者,有貫串義,有 攝持義,謂貫穿諸佛所說之法,攝持一切眾生之 類,故稱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也。第五立名 者,且諸經得名,或佛自立,或結集人立,或兼斯二 者立。今經題目,據下賢首章中,有其五名:一名大 方廣圓覺陀羅尼,二名脩多羅了義,三名秘密王 三昧,四名如來決定境界,五名如來藏自性差別。 以此推之,是知此經之名,乃佛自立也。第六取捨 者,經中雖有五名,首題唯取其二者,良以宗本體 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指功能,乃言像之皎鏡。事周 義盡,須建五名,以要標題,且存兩號。遂存前二,略 去後三,此譯人巧意也。第七問難者,又分為二:初 難本題,後難別題。難本題云脩多羅與經,但唐梵 之文有異,今雙置題目,豈非重疊耶?答:上則總指 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次難別 題中又分為二:初難法義,後難三大。難法義云:且 大方廣佛華嚴經,彼經題目以大方廣三字為法, 佛華嚴三字為人,今經何故却以大方廣三字為 義耶?答:彼經對人故稱法,此經對法故稱義也。難 三大云:華嚴經說三大,起信論說三大,與今經說 三大,是同是別耶?答:配屬三大,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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