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類解》
宋 · 行霆解译 · CBETA X0252
圓覺經類解卷第一本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經題十一字,以八義釋之:一約體用,二法義,三能 所,四名義,五立名,六取捨,七問難,八總收。第一體 用者,於中又有從體起用,及攝用歸體。謂大之一 字屬體,方廣二字屬用,此從體起用也。其次圓覺 二字屬體,上大方廣三字屬用,此攝用歸體也。第 二法義者,欲釋諸經論,必須明釋法義。依法解義, 義即分明。以義照法,法即顯著。今經題中,圓覺二 字屬其法,大方廣三字屬其義。謂當體虗明,廣大 常住。本覺法上,有此之大義、方義、廣義。其次經之 一字,屬其教法。上修多羅了義五字,是歎教法勝 能之義也。第三能所者,謂修多羅了義經六字,屬 能詮之文。大方廣圓覺五字,屬所詮之義。就能詮 中,又有總別。修多羅屬總,謂總指一代時教。了義 經三字屬別,謂別歎此圓覺經。謂此乃是一代時 教中,諸部宣說勝諦決了究竟之義,非是宣說世 俗因果不了之義。所以云:修多羅總指諸部,了義 者則歎斯文。第四名義者,又分為二:初唐後梵。謂 大方廣圓覺了義經八字,即此方唐言也。修多羅 三字,即西域梵語也。大以當體得名,常徧為義。當 體覺性無邊,強名為大。常則竪通三際,徧則橫徧 十方。方以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軌則軌生物解,使 眾生悟入佛之知見。持則任持自性於生死海中, 而此性不曾生滅。廣則從用得名,包博為義。包則 無外,博則普徧。圓以不偏得名,滿足周備為義。覺 以不昏得名,虗明靈照為義。此皆就唐言釋名義 也。其次修多羅,此飜契經。契謂契合,合機合理也。 經者,有貫串義,有攝持義,謂貫串諸佛所說之法, 攝持一切眾生之機,故稱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 義經也。第五立名者,且諸經得名,或佛自立,或結 集人立,或兼斯二者立。今經題目,據下賢首章中 有其五名:一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二名修多羅 了義,三名祕密王三昧,四名如來決定境界,五名 如來藏自性差別。以此推之,是知此經之名乃佛 自立也。第六取捨者,經中雖有五名,首題唯取其 二者,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指功能乃 言像之皎鏡。事周義盡,須建五名,以要標題,且存 兩號。遂存前二,略去後三,此譯人巧意也。第七問 難者,又分為二:初難本題,後難別題。難本題曰:修 多羅與經,但唐梵之文有異,今雙置題目,豈非重 疊耶?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 故非重也。次難題中又分為二:初難法義,後難三 大。難法義云:且大方廣華嚴經,彼經題目以大方 廣三字為法,佛華嚴三字為人,今經何故却以大 方廣三字為義耶?答:彼經對人故稱法,此經對法 故稱義也。難三大云:華嚴經說三大,起信論說三 大,與今經說三大,是同是別耶?答:配屬三大,約法 則同,釋義隨宗則別。起信論就凡上建立三大為 宗,華嚴經就玄上及事上建立三大為宗,今經就本覺體上建立三大為宗,故不同也。所 以起信約凡以為心,圓覺約佛以標名,華嚴不遂 機宜,直顯一真法界也。又起信大分約因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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