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懸談會玄記》
元 · 普瑞集译 · CBETA X0236
華嚴懸談會玄記卷第一 蒼山再光寺比丘 普瑞集 將明一部《懸談》,啟以二門分別:初總解題目,後逐 難釋文。初又分二:初別解法題,以經、疏、科、鈔題各 別故;後通解人題,以疏、科、鈔中人無異故。今初,大 凡開演,不越其四,謂:先科,次經,次疏,後鈔。所以然 者,欲知經、疏大綱,非科不能,故先科釋;雖知大綱, 在文難曉,故次舉正經;正文雖見,非疏何知,故次 解疏釋;疏釋雖明,而多總、略,故以鈔文補而備之。 如是四種,理應爾故。若約生起次第,佛先說經,依 經造疏,依疏有科,隨科鈔釋。今釋題目,當依生起 次第,示有由漸故;後逐難釋文,依開演次第,不越 常規故。然法題不同,有其四題,分為四段:初、經題, 二、疏題,三、科題,四、鈔題。 且初經題即大方廣佛華嚴經,然此七字廼無盡 修多羅之總名,義門極廣。下雖廣釋,今入文之先 理應略陳,且以七門分別為順七字之題故:一、明 來意,二、華梵對翻,三、依題列對,四、出名義體,五、六 釋分別,六、辯其異名,七、釋通妨難。 ▲且初來意者, 華嚴大教稱性極談。我佛世尊初成正覺,遍觀眾 生皆具性德,以妄覆故,不能證之。於是稱性頓演 斯經,明各人本地之風光與佛無異,庶其一切共 證之也。 ▲二、華梵對翻者,佛出西天,教流東土,若 不翻譯,無由解會。講學之者,首先明之,表教來有 自。然有總翻、別翻。若總翻者,梵語摩訶毗佛略勃 陀徤拏驃訶修多羅,唐言大方廣覺者雜華嚴飾 經。若別翻者,摩訶云大,毗佛略云方廣,勃陀云覺 者,徤拏云華,驃訶云嚴飾,修多羅云經。其中覺者, 即是佛字,略存梵音,以生信心。又略雜飾二字,不 令繁廣,具以七字為名。 ▲三、依題列對者,七字一 題,列為十事五對:一、教義一對,經之一字是能詮 教,大等六字是所詮義故。二、就上義中,法、喻一對, 謂大等是法,華嚴是喻。三、就上法中,人、法一對,謂 大方廣是所證之法,佛字是能證之人,亦名境、智 對。四、就上法中,揀、持一對,大之一字是揀,方廣二 字是持,即揀大異小、揀實異權、揀果異因,亦是體、 用一對,或性、相一對。五、就人中,借下華字以喻其 因,即因、果一對,佛是果故,是以單華字但喻於因, 若合華嚴二字,亦喻上之四字。 ▲四、出名義體者, 大以當體得名,常徧為義。常則三際莫易,徧則十 虗無外,即以全有全空實相為體。方以就法得名, 軌持為義。雙持性相,軌生物解故,即以六相、十玄 為體。廣以從用得名,包博為義。包則廣容,博則廣 遍,即以染淨依正即入重重為體。佛以就人得名, 覺照為義。照則朗萬法之幽邃,覺則悟大夜之重 昏,即以十身無障礙身雲為體。華以從喻得名,感 果嚴身為義。感果則萬行圓成,嚴身則眾德備體, 即以行布圓融行願為體。嚴以功用受名,資莊為 義。謂資廣大之體用,莊真應之佛身,即以無障礙 大智為體。經以能詮得名,攝持為義。持性相之無 盡,攝眾生之無邊,即以身名句文為體。 ▲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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