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合論纂要》
明 · 方澤纂译 · CBETA X0226
華嚴經合論纂要目次 華嚴經合論纂要目次 大方廣佛華嚴經合論纂要卷上 唐太原長者 李 通玄 譔 明 擕李 比丘 方澤 纂 夫有情之本,依智海以為源;含識之流,總法身而為 體,以為情生智隔、想變體殊,達本情亡、知心體合。今 此《大方廣佛華嚴經》者,明眾生之本際、示諸佛之果 源。其為本也,不可以功成;其為源也,不可以行得。功 亡本就、行盡源成,源本無功,能隨緣自在者,即此毗 盧遮那也。以本性為先,智隨根應,一悲濟物,以此為 名,依本如是,設其教澤,滂流法界,以潤含生,於是寄 位四天、示形八相。菩提場內現蘭若以始成;普光法 堂處報身之大宅。普賢長子舉果德於藏身;文殊小 男創啟蒙於金色。以海印三昧周法界而降靈;用普 眼法門觀塵中之剎海。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因果二 門,體用相徹。以釋天之寶網,彰十剎以重重;取離垢 之摩尼,明十身而隱隱。無邊剎境,自他不隔於毫端; 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其為廣也,以虗空而為 量;其為小也,處極微而無迹。十方無卷,匪虧於小相 之中;纖塵不舒,含十方而非礙。智海,果德殊分於五 位之門;常住法堂,示進脩於九天之上。此方如是,十 剎同然,聖眾如雲,海會相入。智凡無礙,狀多鏡以納 眾形;彼此無妨,若千燈而共一室。此經總有四十品 勝典,玄開果德之門;百萬億妙言,咸舉佛華行海。十 身十會,闡十十之法門;十處十方,啟十通而疏十辯。 〈出現品〉內,示因果以結始終;給孤獨園,利人天之明 法界。目連鶖子,隔視聽於對顏;六千比丘,啟十明於 路上。覺城東際五眾咸臻,古佛廟前同登十智。善財 發明導首,用彰來眾齊然,又成五位法門,具德行某 軌範。令使啟蒙易達、解行無疑,還信首文殊之前、正 證妙峯之頂。經過五眾,成一百一十法門,至慈氏之 園,結會一生佛果。返示文殊初友,明以果同因;後入 普賢妙身,彰體用圓極。此經明「大方廣佛華嚴」者,「大」 以無方為義;「方」以理、事為功;「廣」則毫剎相含;「佛」乃體、 用無作;「華」喻行門可樂,能敷理、事之功;「嚴」即依、正莊 嚴之義。釋此一部,總作十門分別: △第一、依教分宗者。夫智境圓寂,何法不周;理事二 門,一多相徹。只為器有差殊、軌儀各異,始終頓漸,施 設不同。初學之士未諳教迹,執權成實,迷不進脩,故 今咸舉眾宗,略分十法。 一、小乘戒經,為情有宗。如來創為凡夫造業者,說是 應作、是不應作等。且約凡情虗妄之處橫計諸惡,以 教制之令生人天。如《華嚴經》持戒,則以身、身業、語、語 業、意、意業、佛、法、僧、戒等十法諦觀,求其梵行了不可 得,是名清淨梵行、是名持佛性戒。得佛法身故,初發 心時便成正覺,不同小乘有取捨故。 二、《梵網經.菩薩戒》,為情有及真俱示宗,為欣樂佛果 者說。盧舍那為本身,千百億為化身,頓漸俱示,一教 被二根,然仍化身所化,方來至本身也。《華嚴》則一下 頓示本身、本法界等。 三、《般若經》,說空彰實為宗。如…
卷目录
阅读全文 » · 浏览全部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