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論〔卷十〕》
北朝 · 靈辨造译 · CBETA X0208
華嚴經論 後魏釋 靈辨 造 如來光明覺品第五 光明開覺者上道場會聖者普賢,以佛智明力用 示如來樹王所證法身,依果清淨具足自在無礙, 為應化根本,猶如大海出百川流,隨眾生噐水示 月輪身無不對見。 聖者文殊菩薩復開示名號四 諦法門權道,隨一切世間眾生根生,應無量身雲 悉分別說,顯示四種權道充滿法界:一者、身權,隨 群生噐水示根淨方便,無量身雲一切悉現故。二 者、依果權,隨諸業集垢淨剎土,無礙興起充滿世 間故。三者、名號權,隨群生噐應無量德號,稱其悕 望皆利安故。四者、法門權,隨其欲性,雨甘露法雨, 應彼根噐盈滿其中,如龍王雨無不澤潤故。 雖乘 佛力如是開現,一切大眾未覩其實,謂:如來依本 分月輪身所示權道,何能充滿一切世界?是故,婆 伽婆令一切大眾於常果法身起深信解故,依月 輪星流身放大光明;漸次普照一切世界,令諸大 眾尋光開覺,覩見如來四種道充滿十方,入佛智 海,趣無餘涅槃故,是故顯示光明開覺常果法身 不思議無礙,攝受一切世間。 是光明開覺法身智 力有十種:一者、法身常住;二者、救苦說法;三者、普 應世間;四者、法身如實;五者、隨噐出現;六者、智身 寂滅;七者、常恒清淨;八者、智照自在;九者、大悲拔 苦;十者、普應無礙。 法身常住者,是顯示身有二分: 一者、光明開覺;二者、顯嘆法身。 光明開覺者,是光 明開示有三種:一者、光照此剎;二者、因光見佛;三 者、新眾生來集。 光照此剎者: 《經》說:「爾者世尊一切悉現。」 三千大千者,以千為始,從千數至千名為小千;復 以小千為始,從千數至千名為中千;復以中千為 始,從千數至千名為大千。其中含有百億須彌、百 億日月、四百億四天下、四百億四大海、三百億三 界,如來放光悉照其中,普現四種不思議權道。問 曰:上放光從面門眉間及齒間出,是中何故從足 指相輪中放?答曰:上放光明,顯示演說甚深法,故 從面門眉間放;是中開示普應世間,以四種權道 下攝群生,是故從於兩足相輪放光。問曰:何故放 光但應百億,而不說普照一切世界?答曰:為化眾 生漸次遍照故。 因光見佛者,於此世界悉見如來 坐獅子座,奮眾圍繞,轉淨梵輪入勝法門故。 《經》說:「如此見佛亦復如是。」 新眾來集者,如來神力,十方各有一大菩薩而來 雲集。何故?以神力集令文殊菩薩依光說偈,顯示 法身常住清淨,隨眾生噐應四種權道充滿法界故。 《經》說:「以佛神力故淨修梵行。」 顯嘆法身,文殊菩薩依常身智明顯嘆有五種:一 者、有行平等觀;二者、依正平等觀;三者、陰平等觀; 四者、見平等觀;五者、無我平等觀。 有行平等觀者, 依相行則有取受心生,於一切法分別捨證,見生 死可捨、見如來涅槃解脫可證,非性淨般若真如 智,如是見者非淨慧眼,以法性涅槃無捨證故。 〈偈〉說:「若有知正覺彼非淨道眼。」 依正平等觀者,法從緣起猶如幻化,如實觀察身 與依果自性無二,於一切法平等同真際,如是見 佛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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