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論》
無著菩薩造 隋 達磨笈多译 · CBETA T1510a
金剛般若論卷上 無著菩薩造 隋南印度三藏達磨笈多譯 出生佛法無與等,顯了法界最第一, 金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 此小金剛波羅蜜,以如是名顯勢力, 智者所說教及義,聞已轉為我等說。 歸命彼類及此輩,皆以正心而頂禮, 我應精勤立彼義,解釋相續為自他。 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 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二、發起行相,三、行所 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 義句,於《般若波羅蜜經》中成立,故名義句。於 中,前六義句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義句 顯示成立此法門故,應如是知。 此般若波 羅蜜,為佛種不斷故,流行於世。為顯此當得 佛種不斷義故,上座須菩提最初說言「希有, 世尊!云何如來以第一善攝,攝受所有菩薩摩 訶薩也」如是等。於中,善攝者,謂已熟菩薩,於 佛證正覺轉法輪時,以五種義中菩薩法而 建立故。付囑者,彼已得攝受菩薩等,於佛般 涅槃時,亦以彼五義如是建立故。此善攝、付 囑二種,顯示種性不斷。 發起行相者,如經 云「何菩薩應住」如是等。彼應住者,謂欲願故。 應修行者,謂相應三摩鉢帝故。應降伏心者, 謂折伏散亂故。於中,欲者,正求也;願者,為所 求故作心思念也。相應三摩鉢帝者,無分別 三摩提也。折伏散亂者,若彼三摩鉢帝心 散,制令還住也。第一者顯示攝道,第二者顯 示成就道,第三者顯示不失道。 行所住處者, 謂彼發起行相所住處也。此復有十八種應 知,所謂:一、發心,二、波羅蜜相應行,三、欲得色 身,四、欲得法身,五、於修道得勝中無慢,六、不 離佛出時,七、願淨佛土,八、成熟眾生,九、遠離 隨順外論散亂,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 相應行,十一、供養給侍如來,十二、遠離利養 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等,十三、忍 苦,十四、離寂靜味,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 十六、求教授,十七、證道,十八、上求佛地。是為 十八種住處。於中,菩薩應如是住,為滅度 一切眾生故,發心已於波羅蜜等中相應修 行;為得如來色身及法身故,發生樂欲應遠 離證道中障礙心;既離慢等喜動等心已,為 證道故,應求教誡,然後得彼證道;自此已上, 皆求佛地。此等如是次第相續。 於中,為發 心故,經言「此菩薩應生如是心」等。 為波羅 蜜相應行故,經言「菩薩不住於物,應行布施」 等。 為欲得色身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 以相具足見如來不」如是等。 法身復有二種, 謂言說法身、證得法身。此證得法身亦有二 種,謂智相、福相。言說法身者,謂修多羅等。 為欲得此法身故,經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 來世」如是等。於不顛倒義想是為實想,應知 如言執義,彼非實想。為欲得智相法身故, 經言「有法如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是等。為欲得福相法身故,經言「若此三千 大千世界」如是等。 為修道得勝中無慢故, 經言「須嚧多阿般那頗作是念」如是等。 為不 離佛出時故,經言「有法如來於然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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