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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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 部辞典)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赴請法 僧眾應在家信徒之請而受其供養,謂之「赴請」。又作「訃請」或「受請」。赴請之法,依《四分律行事鈔》所載,共有十則︰ (1)受請法︰請分為僧次、別請二種。僧次指請眾僧共赴,別請指特別指定某僧。其中,以僧次為如法。 (2)往赴法︰檀越來請時,上座在前,其餘僧眾依次雁行,整肅威儀而赴請。 (3)至請家法︰即到施主家的方法。應淨室、安置佛像,眾僧之列坐均須以聖法為準。 (4)就座命客法︰指就座的方法。若有外客僧到達時,應勸施主如法邀請,令至眾中接受供養。 (5)觀食淨法︰觀察供養的食物是否潔淨。 (6)行香咒願法︰行香,指請僧侶手執香爐燒香;咒願,即食後對施主行咒願說法。在我國,自東晉‧道安以來,均在食前說法咒願。 (7)受食方法︰吃食要端正威儀、領受飲食。 (8)食竟收歛法︰慢慢受食完畢後,漱口、洗缽,然後為供養之施主說法。 (9)噠嚫布施法︰食後,施主布施衣物時,僧眾仍須對施主說法讚嘆。 (10)出請家法︰待整理衣缽、依次離去時,須對施主說︰「檀越厚施如法,貧道何德堪之。」致謝後始告辭。 〔參考資料〕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三;《法苑珠林》卷四十一、卷九十一;《諸經要集》卷五;《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大宋僧史略》卷上;《釋氏要覽》卷上。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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