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開山之名為一切宗祖之總名,而別名各宗之開祖,如大師之稱通於一切之大師,而別名某某大師色蘊總體之中,別於眼根所對之境,與以色之名者,皆此例也。俱舍光記一餘曰:「雖標總稱即受別名。」
一總即別名 謂以全體之名稱而指其中部分之名稱者,稱為總即別名。原為全體或一般性之名稱,亦轉指於特殊或個別的情況。如淨土原泛指十方諸佛之國土,亦轉指西方極樂世界;又如六祖,本為各宗之第六祖,今亦轉指六祖慧能大師;另如三藏法師即指玄奘法師。〔俱舍論卷一、卷六、俱舍論光記卷一〕p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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