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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10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又云瞋恚。三毒之一。梵曰訖羅駄Krodha,於苦與苦具憎恚,謂之瞋。使身心熱惱,起諸惡業者。唯識論六曰:「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中略)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大乘義章五本曰:「忿怒為瞋。」遺教經曰:「瞋心甚於猛火,常當防護,無令得入。劫功德賊,無過瞋恚。」決定毘尼經曰:「寧起百千貪心,不起一瞋恚,以違害大慈莫過此故。」往生要集中曰:「或處經云:能損大利無過瞋,一念因緣悉焚滅俱胝廣劫所修善。」(同指髦鈔曰未知何說)。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krodha;pratigha;dveṣa; one of the six fundamentalkleśas, anger, ire, wrath, resentment, one of the three poisons; also called 瞋恚.

NTI Reader 佛学辞典

to glare at in anger

to be angry

阿毗达磨辞典

瞋總目錄 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為體,不安隱住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住者,謂心懷憎恚多住苦故。

佛光大辭典

一瞋 梵語 pratigha 或 dveṣa,巴利語 paṭigha 或 dosa 。又作瞋恚、瞋怒、恚、怒。音譯作醍鞞沙。心所(心的作用)之名。為三毒之一。係指對有情(生存之物)怨恨之精神作用。於俱舍宗屬不定地法之一,於唯識宗屬煩惱法之一。據俱舍論卷十六、成唯識論卷六所載,對違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使身心熱惱,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名為瞋。又忿、恨、惱、嫉、害等隨煩惱,皆以瞋之部分為體,是為六根本煩惱(或十隨眠)之一。以其不屬推察尋求之性質(見),作用遲鈍,故為五鈍使之一。與貪、癡兩者,共稱為三毒(三不善根)。亦屬五蓋、十惡之一。 瞋唯屬欲界所繫之煩惱,於色界、無色界則無。貪乃從喜愛之對境所起,反之,瞋則從違逆(不順心)之對境所起。瞋,為修學佛道上最大之障害,經論中常誡之,如大智度論卷十四(大二五‧一六七中):「瞋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無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為最堅;諸心病中,第一難治。」「無瞋」即對境不起害心,為對治瞋之精神作用,屬俱舍宗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善心所之一,與無貪、無癡共稱三善根,又為四無量心中之慈無量心之體。〔雜阿含經卷二十七、卷二十八、悲華經卷六、大毘婆沙論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四十四、卷四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四十、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十六、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p7678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瞋(梵pratigha、dveṣa,巴paṭigha、dosa,藏khon-khro-ba、she-sdaṅ) 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三毒之一。為有情之一種精神作用。又作恚、怒、瞋恚或瞋怒。《俱舍論》卷十六云(大正29‧88b)︰「於有情類憎恚名瞋。謂於他有情欲為傷害事,如是憎恚名瞋業道。」《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1b)︰「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由此可知,瞋係對違背己情之有情生起憎恚,而令身心熱惱,不得平安之精神作用。 瞋唯屬欲界所繫之煩惱,色界、無色界則無之。以其性非猛利,故列五鈍使之一。此外,亦為六根本煩惱之一、十隨眠之一、十惡之一、五蓋之一。俱舍宗以其為不定地法之一,唯識宗以其為煩惱位心所之一。《成唯識論》卷六說忿、恨、惱、嫉、害等煩惱,皆以瞋之部分為體。按,瞋為修道之最大障礙,故諸經論誡之甚多。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云(大正12‧1111b)︰「瞋恚之害,能破諸善法,壞好名聞,今世後世人不喜見。當知瞋心甚於猛火。常當防護,無令得入。劫功德賊,無過瞋恚。」《大智度論》卷十四云(大正25‧167b)︰「當觀瞋恚,其咎最深。三毒之中,無重此者;九十八使中,此為最堅;諸心病中,第一難治。」又同卷偈云(大正25‧167a)︰「殺瞋心安隱,殺瞋心不悔;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殺瞋諸佛讚,殺瞋則無憂。」《往生要集》卷中云(大正84‧63b)︰「能損大利莫過瞋,一念因緣悉焚滅俱胝廣劫所修善。」 ◎附一︰〈無瞋〉(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無瞋(梵apratigha,藏khon-khro-ba-med-pa),心所名,為「瞋」之對稱。又稱不瞋或不瞋恚。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謂對現境不起恚怒、能對治瞋之精神作用。《品類足論》卷三云(大正26‧700a)︰「無瞋云何﹖謂有心所與心相應,能對治瞋,是名無瞋。」《順正理論》卷十一云(大正29‧391b)︰「於情非情無恚害意,哀愍種子,說名無瞋。」《成唯識論》卷六云(大正31‧30a)︰「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 此謂於有情非情無恚害,能對治瞋煩惱,哀愍種子之心所,名為無瞋。因恆與諸善心相應,故說一切有部列之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家則攝之於十一種善心所。又,無瞋為能生餘善法之根,故與無貪、無癡共稱三善根。 ◎附二︰〈瞋心不受悔戒〉(摘譯自《望月佛教大辭典》) 「瞋心不受悔戒」係十重戒之第九戒。乃為防止瞋恚心起時不受他人悔謝而設之戒條。又作瞋不受悔戒、瞋不受謝戒、故瞋戒。《梵網經》卷下云(大正24‧1005a)︰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中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法藏於《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中說明 制定此戒之十意云(大正40‧631c)︰ 「(一)惑中最重莫先此故,(二)亦成業道惡趣因故,(三)燒滅宿世諸善根故,(四) 能結大怨累劫難解故,(五)由此能害諸眾生故,(六)乃至能作無間罪故,(七)能障菩薩忍波羅蜜故,(八)害諸菩薩大悲心故,(九)令所化眾生皆捨離故,(十)具足成就百千障故。」 又,義寂於《菩薩戒本疏》卷上就結犯之輕重云(大正40‧668b)︰ 「瞋不受悔有二,一者前人來觸彼還悔謝,而瞋不受彼謝,此唯犯輕垢。一云,亦重彼屈意來,而今瞋隔乖慈心故。二者菩薩觸彼,彼反悔謝,而怨結不受,正犯重也。」 此外,《菩薩地持經》卷五、《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等,均謂此為四波羅夷之一;《菩薩善戒經》以此為八重法之一;《菩薩內戒經》則以之為四十七戒之一。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卷二十八;《悲華經》卷六;《集異門足論》卷十二;《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七、卷三十四、卷四十四、卷四十八;《顯揚聖教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四十、卷四十五、卷四十六;《阿毗達磨藏顯宗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光記》卷十六、卷十九。 返回 總目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惱怒打罵傷害別人,為三毒之一。

法相辭典(朱芾煌)

顯揚一卷六頁云:瞋者:謂於有情,欲興損害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瞋恚為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為瞋所伏蔽。 二解 成唯識論六卷八頁云:云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三解 雜集論一卷十三頁云: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為體;不安隱住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住者:謂心懷憎恚,多住苦故。 四解 五蘊論三頁云:云何為瞋?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 五解 廣五蘊論七頁云:云何瞋?謂於群生損害為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六解 法蘊足論八卷五頁云:云何瞋?謂於有情,欲為損害;內懷栽杌,欲為擾惱。已瞋、當瞋、現瞋,樂為過患,極為過患,意極憤恚,於諸有情各相違戾,欲為過患,已為過患,當為過患,現為過患,總名為瞋。 七解 品類足論三卷三頁云:瞋云何?謂於有情,心懷憤恚,根栽對礙,憎怒凶悖,猛烈暴惡,已正當瞋;是名為瞋。 八解 界身足論上四頁云:瞋云何?謂於有情,欲為逼害,內懷栽蘗,極瞋恚,遍瞋恚,瞋瞋恚,瞋極瞋,意憤恚,現瞋恚,已瞋恚,當瞋恚,是名瞋。

阿含辭典(莊春江)

凡人不如意時的心理反應,包括從微慍到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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