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異門論十五卷二頁云:云何眼識身?答:眼及諸色為緣,生眼識。此中眼為增上,色為所緣;於眼所識色,諸了別性,極了別性,了別色性;是名眼識身。
即「眼識之類」,「眼識」即「眼睛辨識東西的功能」,參看「識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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