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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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 部辞典)

佛光大辭典

一洪遵 (530~608)隋朝律宗僧。相州(河南安陽)人,俗姓時。八歲出家,受具足戒後,專學律部,遊學各地。嘗從慧光之門人道雲學律要及華嚴,並參聽大論,又受法於鄴都道暉,復登座覆述講經,眾皆欣仰。其後修習大論、毘曇,與禪林之調順法,達十年之久。後又再次習律業,從學者有千人之多。承光五年(577),北齊為北周所滅,師隱於白鹿巖。隋開皇七年(587),奉敕住大興善寺。十一年,為十大德沙門之一,參與梵僧闍那崛多之譯場。十六年,敕為「講律眾主」,在崇敬寺講四分律,使從來僅重視僧祇律之關內律學為之一變;另又宣講法華經。入寂於大興善寺,世壽七十九。門下有洪淵,法孫中較著名者有相部宗祖法礪。著有四分律大純鈔五卷。〔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歷代三寶紀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七〕p4881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洪遵(530~608) 隋代律學僧。相州(河南彰德府安陽縣治)人。俗姓時。八歲出家,受具足戒後,自謂出家之基址,唯在戒律,乃遊各地。嘗在少林寺雲公門下專學律部,傍探華嚴、大論。當時鄴下的道暉盛弘《四分律》,但門庭嚴峻,叩擊不易,而洪遵獨能入室,臻其堂奧。暉愛其才識過人,乃命其覆講。洪遵神辯洪亮,眾皆欽仰。其後修習大論、毗曇與禪林之調順法,達十年之久,後又再習律業,從學者不下千人。曾平息青齊二州諸眾的論諍,時稱「斷事沙門」。 承光元年(577),北周滅北齊。師隱於白鹿巖。隋‧開皇七年(587)奉敕住大興善寺。十一年,為十大德沙門之一,並參與梵僧闍那崛多的譯場。十六年,受「講律眾主」之封號,在崇敬寺講《四分律》,令從來僅重視《僧祇律》的關內律學為之一變。此外,又宣講《法華經》。仁壽二年(602)奉文帝之命護送佛舍利至衛州福聚寺及博州,並在該處建塔。大業四年於大興善寺示寂,世壽七十九。著有《四分律大純鈔》五卷。門下有洪淵,法孫有相部宗祖法礪。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歷代三寶紀》卷十二;《開元釋教錄》卷七;《義楚六帖》卷十二。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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