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制比丘貯放生器,日常羅漉水囊之生類容之,以放之於泉池河水。未有放生會之事。及天台智者制天台山海曲為放生池,使海上漁人放魚介於此。放之當為授三歸戒,說大法以結法緣。蓋取金光明經所說流水長者救生之事緣也。是為放生會之濫觴。其後天台之慈雲四明,盛行之,慈雲之金園集九,四明之教行錄,各有放生之儀軌(釋門正統三)。
一放生會 贖取被捕之魚、鳥等諸禽畜,再放於池沼、山野,稱為放生;行此儀式之法會,稱為放生會。供此放生用之水池,特稱作放生池。放生係由經典中之戒殺生食肉而來,進而積極行救護。據梵網經卷下所載,佛子應以慈心行放生之業,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眾生悉是我父母;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關於放生救護之法,諸經多有記載,如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載,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又雜寶藏經卷五,敘述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而得長命之果報。 我國於南朝齊、梁以降,斷肉之說頗為盛行,梁武帝曾下詔禁止殺生,又廢止宗廟供獻犧牲之制。隋代天台宗智者居天台山時,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曾自捨身衣,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復傳授池中族類三歸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是為天台放生會之濫觴。 其後,唐肅宗於乾元二年(759)下詔,在山南道、劍南道、荊南道、浙江道等地設置放生池。至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天禧三年,天台宗遵式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自製「放生慈濟法門」,於每年四月八日舉行放生會,為天子祝聖。天聖三年(1025),四明知禮亦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會,並撰放生文以定其儀軌。〔盂蘭盆經疏卷中、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四明尊者教行錄卷一、釋門正統卷四、佛祖統紀卷八、法苑珠林卷六十五〕(參閱「放生器」4117)p4116
放生會 將被捕獲之魚、鳥等生類放之於山野或池沼之中,使其不受人類宰割、烹食,此之謂「放生」。佛教徒在放生之時依儀式進行的法會,即為放生會。《梵網經》卷下云(大正24‧1006b)︰「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中略)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 放生會即依上述經文之精神所形成的法會。我國自南朝齊、梁以來,佛家即盛行斷肉之說。梁武帝曾下詔禁止殺生,又廢除宗廟供獻犧牲之制。《金園集》卷中記載,梁‧慧集遊歷諸州時,曾燒臂乞錢放生。《隋天台智者大師別傳》亦載,智者大師曾於天台山設放生池,並勸臨海漁夫放生,又為魚類傳授三歸依,講《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此乃我國天台放生會之濫觴。此後即盛行不衰,在今日之台灣佛教界,仍然風行。 日本的放生起源,始自敏達天皇七年(578),命於每月之六齋日施行放生。其後,天武五年(676)、持統五年(691)、文武元年(697)、養老五年(721)、神龜三年(726)各有施行放生之例。若就放生會而言,養老四年(720)於宇佐八幡宮所行者,方為其濫觴。天延二年(974),放生會移至石清水八幡宮舉行,此後乃成定例。 有關放生救護之法,在佛典中頗多記載,如《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品〉記載,往昔佛為流水長者時,見池水枯涸,成千上萬之魚皆瀕死亡,長者乃乞王以二十大象盛水救之,又施予食物,復為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後,皆得生忉利天。《六度集經》卷三亦記載,往昔佛為大理家時,見巿人賣鱉,以百萬價贖之放生之事。此外,《雜寶藏經》卷四〈沙彌救蟻子水災得長命報緣〉記載,一沙彌見眾蟻子,隨水漂流,命將欲絕,遂心生慈悲,自脫袈裟,盛土堰水,而取蟻子,置高燥處,遂悉得活。沙彌以此因緣,得延命之果報。 近數十年來,台灣佛教界頗盛行放生活動。然而,由於部份寺院或佛教團體在放生活動之前未能詳細規劃,因此,常發生適得其反的結果。其主要原因有下列數類︰ (1)環境適應不良︰主持者未能為所放生之動物尋覓一適當之環境,而只是隨意選擇山林或河流放生。結果該類動物往往因環境適應不良而無法存活。譬如有一團體將所購得之鳥類載運到台灣中部的惠蓀農場放生,不數日後,這些被放生之鳥類即因無法適應新環境而屍橫遍野。 (2)準備工作不完善︰有些信徒在寺院法會之集》《佛祖統紀》《大明三藏聖教目錄》等五部,及《南藏》「竟」函的《梵本大悲神咒》、「石」函的《大方廣圓覺經略疏註》《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集註》等書,而增加《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經》《相續解脫如來所作隨順處了義經》《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註解》《大明太宗文皇帝御製序讚文》《諸佛世尊如來菩薩尊者神僧名經》《諸佛世尊如來菩薩尊者名稱歌曲》《感應歌曲》《歷僧傳》《大明三藏法數》等十一部。其後,神宗之母慈聖宣文怏皇太后更印刻四十一函四一○卷補入,故本藏續藏合計有六七七函,外加一函目錄。 《嘉興藏》是由密藏道開等人發願雕造,萬曆末年於嘉興楞嚴寺流通的。一稱萬曆板、楞嚴寺板,或稱密藏本。萬曆十年道開南遊,始發刻藏大願。十四年春於長安與居士十人謀募緣之事,又自定北南舊三藏對校之規則。起初與幻予(或作余)於五台山紫霞谷妙德菴共興其業,真可、德清及幾位居士協助。不久,道開隱遁,由幻予代之。繼而幻予亦示寂。主事者交迭相繼,最後遷於嘉興楞嚴寺。至清‧康熙十五年正藏部份始全部完成。 《昭和法寶總目錄》第二冊所載的《藏版經直畫一目錄》即為《嘉興藏》的目錄,初標「遵依北藏字號編次畫一」,專依《北藏》的函號而編次,部卷與《北藏》同。函數有二一一函。在上列三部明藏之中,以本藏的流傳最廣,日本的《黃檗板藏經》即其複刻。其後,《嘉興藏》又雕造續藏經數百部。所收主要是和代撰述的經疏、宗典、語錄、史傳、雜錄。 《嘉興藏》改變歷代藏經折裝本的傳統,採用方冊本,以方便佛典之流通,對後代佛經裝幀形式影響頗大。又,其每卷末頁刻有施刻人的施刻願文,寫、校、刻工的姓名,雕板的時間與地點,本卷的字數及用工銀兩等,對研究和社會經濟有一定的價值。此外,《續藏 》《又續藏》搜集大批藏外典籍,為研究中國明清文化保存甚多寶貴資料。 此外,有明一代除上列三板之外,尚有其他藏經的雕造,如道開的〈募刻大藏文〉所述的《武林藏》,《古今圖書集成》〈職方典〉第九四八杭州府部彙考、餘杭縣化城寺條所說的「萬曆中,僧法鎧主刻藏議,藏置化城,募金恢復,吳方伯捐俸,造藏板房二十餘間」等等,不過其印雕年代、刊刻經過俱不詳。 〔參考資料〕 《釋鑑稽古略續集》卷三;《大藏搨本考》;《御製大藏經序跋集》;《佛教聖典概論》;李圓淨〈歷代漢文大藏經概述〉、道安《中國大藏經雕印史》(《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0});藍吉富《嘉興大藏經研究》。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