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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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6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非時之食也。謂過日中而食者。律中制之為戒法,八齋戒及十戒中之不過中食戒,比丘戒之非時食戒是也,蓋為佛道修行使節食欲也。

Soothill 中英佛学辞典

to eat out of hours, i.e. after noon.

佛光大辭典

一非時食 梵語 vikālabhojana,巴利語同。指非時之食,亦即過日中而食。又作非時食學處。凡日中以後至翌日明相(天空露白之狀)未出之間所受之食,皆稱非時食。於律典中,制之為戒法。非時食戒,又作不過中食戒、不過時食戒、離食非時食(梵 vikālabhojana-virati)。戒法中,八齋戒、十戒中之不過中食戒、比丘戒之非時食戒,均為佛道修行者節制食欲之戒。又於戒法中,九十單墮之第三十七戒即稱非時食戒。然於沙彌十戒儀則經載,若比丘有病,為救治其病,則許可午後之食。〔十誦律卷二十一、卷五十三、摩訶僧祇律卷三十、四分比丘尼戒本、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三〕p4686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非時食(梵vikālabhojana,巴vikālabhojana,藏dus-ma-yin-paḥi zas) 戒律中對於出家人或受八關齋戒之在家眾之用餐時間的規定。指於戒律規定的時間之外受食或進食。《四分律比丘戒本》云(大正22‧1019a)︰「若比丘非時受食食者波逸提。」《四分律》卷十四釋云(大正22‧662c)︰ 「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食者有二種,佉闍尼食如上,蒱闍尼五種食如上。若比丘非時受食食咽咽波逸提,若非時過非時波逸提,七日過七日波逸提。盡形壽藥無因緣服者突吉羅。非時非時想波逸提,非時疑突吉羅,非時時想突吉羅,時非時想突吉羅,非時疑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謂為犯。」 這是戒律對於出家人用餐時間的瑣細規定。謂自日中以後到翌日招未出之間進食,稱為非時食。就中,於非時間受食而食;於非時受食,過非時而食;於七日受食,過七日而食,則犯波逸提。盡形壽受藥,無因緣而服之則犯突吉羅。又於非時作非時想則犯波逸提。非時疑,或於非時作時想,於時作非時想等則犯突吉羅。但《五分律》《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十誦律》《摩訶僧祇律》等所說又與上述稍有不同。 關於制戒的因緣,依《四分律》卷十四、《五分律》卷八等所述,乃起因於迦留陀夷日暮入羅閱城乞食,使一妊婦受驚而墮娠。《十誦律》卷十三則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十七群比丘於節日入諸居士園林酒宴場,受食而醉亂迷悶。《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謂起因於佛在舍衛國時,諸比丘夜食為世人所譏。此戒除了出家五眾應遵守之外,受八齋戒的在家眾,在齋戒期間也需遵守。但《沙彌十戒儀則經》認為病僧應不受此限制,云(大正24‧936b)︰「如有比丘病,治病救於身,可許中後食。」 ◎附︰續明《戒學述要》下篇附錄二〈關於「不非時食」〉(摘錄) 不非時食,雖係遮罪,然關係出家學道,非常重要。不但上二眾──比丘、比丘尼──受持此禁,下三眾──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亦有此戒;不但出家五眾受持此戒,居家二眾──優婆塞、優婆夷──每月六齋日受持的八關齋戒中,亦有此戒。且謂八關齋戒(又云近住律儀)以過中不食為體,由此得名近住;餘殺生等七,名近住支(參看《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居家學佛欲進一步修學佛法,猶須受持此戒,由此可以想見此戒關係佛教制度的重要。而居家二眾欲受持八關齋戒,須於出家五眾邊受。出家五眾若不受持此戒,尚不能為居家八戒之師,何況為沙彌(尼)、式叉、比丘(尼)作師。由此觀之,不非時食,不啻是出家與在家之分界線,經論稱此為「遠離支」,為向道離俗所必需具備的條件。至今南洋一帶佛教國家,出家之比丘、沙彌,猶奉持唯謹,而居家佛徒受持八支齋者,亦習以成俗,不聞於修道、宏法,以及身體健康等有何不良影響。 中土廢弛的原因 中國的寺廟僧伽,久已不持此禁,日食數餐,無以為非,間有一二持此戒者,聞者見者莫不以為怪;且行來不易,難得清淨!此無他,皆風俗習慣有以致之。至於中土僧寺何時廢弛此禁,其詳不得而知,尚待考查。然大抵中唐以前,猶能普遍奉行。中唐以後,則限於律寺及禪、教、密、淨諸宗學者之側重戒行者。延及宋朝末年,則戒學掃地,無人奉持。降至元、明,已典型盡失。明末清初,始漸有人提倡注意。然久廢以後,欲求恢復,亦已大為不易。不久即又荒蕪雜沓,乏人問津,以至於今!說者皆謂中印之風俗習慣不同,僧寺之經濟、制度有異。此固為不容諍辯的事實。然因此而認為當然,不知勉力,亦非平情合理之論。印度出家人乞食自活,塔寺蘭若,不立炊爨,施者應時而施,乞者按時乞化,早已形成社會風氣。無論從施者受者那方面講,不非時食的制度,都是行來極其自然而不須十分勉強的。佛法傳到中國,社會風俗不同,不能實行每日托缽制度,故於寺廟立炊,至於經費來源,或有專人供養,或靠田產收租,或靠香火信施,既無雨灑日曬往還之苦,又無空缽餓腹之憂,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現成生活,比佛世時的大阿羅漢看來還要有福報,照理應更能受持此戒,但事實不然。我覺得這與風俗習慣無關,唯一的原因,祇有怪我們的貪心重,惰性大。所以在享用方面雖超過古人,而在道業方面反日趨下流!另有一種禪和子,山居野處,他們的生活確是清苦,過著「隨宜覆身,隨宜飲食,疾斷煩惱」的簡樸生活,雖大體與律制無違,然以自始未聞律儀,故生活多不入律行,且以大人不拘小節為說!〈道生法師傳〉云︰「太祖設會,帝親同眾御於地筵,下食良久,眾咸疑日晚。帝曰︰『始可中耳。』生曰︰『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缽便食。於是一眾從之。」由此觀之,中國佛教學人習於融括思想,對於「觀水觀時」,視為繁文縟節、拘泥事相,日久相沿成風,律儀遂廢絕不講。即以不非時食一戒而論,中土出家人並非不能奉行,不過無人於此講習致力,所謂「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今試以我個人為例,一談對此戒不能受持的觀感︰我之不能受持此戒,約有五因︰ (1)未聞律以前,隨群逐隊,不以為非。 (2)既聞戒以後,勉行數載,竟罹致胃病。繼負笈遠行,即藉此開午。 (3)自忖尚有奉行之心,只以意志不堅,復無適當環境,故不能受持。語云︰「不見可欲,則心不亂。」一個初發心人,聞戒以後,有心奉行,而終年處於無此習慣的團體環境中,欲求其清淨、持久,非上根利智毅力過人者,實難做到。 (4)不能「觀身不淨」,自體愛特別強,過分著意身體之健康。 (5)貪心熾盛,見他人受用飲食,食想即起,不易克制吃的慾望。 所以我覺得,只要有持午的環境,把早上和午上的兩餐粥飯,調理得夠營養夠豐盛,不非時食,是人人可以奉行的。印度人有病,醫生先令節食,節食猶不能痊癒者,方予授藥,名曰天醫。若受持不非時食,使胃腸得到定時的工作與休息,對於身體的健康,是絕無不良影響的,何況還有助於道品的成辦。 〔參考資料〕 《四分比丘尼戒本》;《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十;《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十一;《有部毗奈耶》卷三十六;《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十六;《優陂夷墮舍迦經》;《八關齋經》;《優波離問佛經》;《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三。 返回 總目錄

佛學常見詞彙(陳義孝)

不應該食的時候食,即過午之食。

阿含辭典(莊春江)

在不是被允許的時間內吃東西,參看「非時」。例如,在佛陀制訂「過午不食」(參看「斷過中食」)後,過午進食就是「非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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