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宋法天譯。法稱菩薩破婆羅門之四韋陀論。
一金剛針論 梵名 Vajrasūcī。法稱(梵 Dharmakīrti)造,宋代法天譯。收於大正藏第三十二冊。本書基於佛教的立場,批判吠陀時代以來印度之階級制度。除引用婆羅門教經典之文獻而加以反駁外,並提倡人間平等,為一部簡明之論書。本書之梵文原本現存,一八二九年英國東方學者荷吉森(B. H. Hodgson)出版梵文原本及英譯本。此外另有德譯本、西藏譯本。又本書漢譯本、西藏譯本皆指為法稱所作,而梵本之序及跋皆謂此書為馬鳴(梵 Aśvaghoṣa)所撰述。〔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奧義全書卷八、S. Lévi: Journal Asīatique, 1908〕p4484
金剛針論(梵Vajra-sūcī) 一卷。宋‧法天譯。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二冊。全書旨在打破吠陀時代印度最高階級婆羅門(祭司階級)的優越性,反駁種姓制度的無意義,宣揚佛陀主張的四姓平等。在印度思想史上,影響頗為深遠。 本書內容先設問「婆羅門是什麼﹖」然後根據生命、身世、身體、知識、習慣、行為及吠陀等六種中的任何一種,說明當時一般人心目中的婆羅門皆非婆羅門。接著在種種德行上尋求婆羅門的境界及其應有的態度。主張人是平等的,沒有四種姓的差別,即使是賤民,只要有德行即為婆羅門,絕不能以出生及家世斷定婆羅門的階級。 關於本書的著者,歷來頗多爭議。漢譯本、西藏譯本皆指為法稱所作,而梵本序文及跋文均謂此書為馬鳴所撰。今對照梵漢兩本,就其內容、論述事項、辯駁方法及援引聖教量等皆大抵一致看來,兩本當出於同一人之手。然漢譯本缺梵本所有的序文及跋文,且其論述前後重複處頗多,甚為蕪雜。據此推論,漢譯本原本與現存梵本可能為不同本。日本學者羽溪了諦則認為本論作者為馬鳴,由於六世紀時,法稱屢引用此論,乃導致部分印度佛教界人士誤以為此論為法稱所撰。十世紀時,印度沙門法天(Dharmadeva)至中土,譯出此論,並襲用印度誤傳的說法,而謂其為法稱所作。 本書梵本係赫吉森(B. H. Hodgson)於尼泊爾所發現,並於1829年出版其英譯本。1859年,韋伯(A. Weber)校訂出版梵文原文,書中附有精確的德譯及註解。1923年,高楠順次郎譯之為日文。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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