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量論 量,梵語 pramāṇa 之意譯。量論,即指有關量之研究。梵語 pramāṇa 之語義,可解作 pramā(正知)與 ana(作具),故量論即表示獲得正確知識之方法,及藉此方法所獲知之結果。量之研究分為知識論與論理學兩方面,知識論係討論知識之起源、種類、性質,及其相互之關係等;論理學則研究論證之形式、過程等。於古代印度哲學諸派中,正理學派即以量之研究為主題,其「正理」之名,梵語為 nyāya,意謂「以量為探究對象者」。然量之研究並不限於正理學派,亦包含於其他各學派之學說體系中。佛教之因明即相當於此。 於因明中,量論不僅包含論理學,亦包含知識論。於古因明中,量論僅為佛教體系之一部分;而新因明之創始者陳那則進一步擴充量論之意義,陳那於其量論之代表作「集量論」(梵 Pramāṇa-samuccaya)之歸敬偈中,即讚歎如來為「量之體現者」(梵 pramāṇa-bhūta),可知陳那之意,概以量論為佛教之本義。陳那之後,繼承此一學統者,有法稱、法上等大論師,此即佛教論理學派。 量論在探究「確立正知之作具」上,最重要即考察量者、所量、量果(又稱量知)等三要素。量之種類,於印度各教派中看法不一,統括之,共有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義准量、無體量、隨生量、想定量、傳承量、身振量等十量諸說,其中佛教自古即用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等四量,而佛教內之古因明則採現、比、聖教三量,至強調論理主義之新因明,則僅用現、比二量。現量表示直接之知覺知識,比量為考察合理推理以作為論據關鍵之演繹知識,佛教新因明即以此現、比二量為基礎,而發展其體系完整嚴密之論證法,蔚成東方哲學思想中一枝獨秀之知識論、論理學。 自古因明之開祖足目(梵 Akṣapāda)以來,印度研究量論之經論有:足目之正理經(梵 Nyāya-sūtra)、婆錯耶那(梵 Vātsyāyana)之正理經論(梵 Nyāya-bhāṣya)、陳那之因明正理門論(梵 Nyāya-mukha)及集量論、Praśastapāda 之 Padārthadharmasaṃgraha、商羯羅主(梵 Śaṃkarasvāmin)之因明入正理門論(梵 Nyāya-praveśa)、憂底有達迦羅(梵 Uddyotakara)之 Nyāya-vārttika、法稱之釋量論(梵 Pramāṇa-vārttika)、量抉擇論(梵 Pramāṇa-viniścaya)、正理一滴論(梵 Nyāya-bindu)等數本著名論作,及 Kumārilabhaṭṭa 之 Śloka-vārttika、婆羅拔伽羅(梵 Prabhākara)之 Bṛhatī、瓦卡帕提米拉(梵 Vācaspatimiśra)之 Nyāya-vārttika-tāparya-ṭika; Bhāsarvajña 之 Nyāya-sāra; Jayanta-bhaṭṭa 之 Nyāya-mañjarī; Gaṅgeśa 之 Tattva-cintāmaṇi; Keśavamiśra 之 Tarka-bhāṣā; Annambhaṭṭa 之 Tarka-saṃgraha。〔Mādhava: Sarvadarśanasaṃgraha(English tr. by E. B. Cowell & A. E. Gough, 1894); S. C. Vidyabhūsana: History of Indian Logic, 1921; A. B. Keith: Indian Logic and Atomism, 1921; Radhakrishnan: Indian Philosophy, vol. 2, 1927; H. N. Randle: Indian Logic in the Early Schools, 1930; Th. Stcherbatsky: Buddhist Logic, 1930~1932; S. C. Chaterjee: Nyaya Theory of Knowledge, 1950〕(參閱「因明」2868、「量」6660)p6663
量論 指與「量」有關的研究。量論的「量」,梵語作pramāṇa,可解作「正知」(pramā)與「作具」(ana),意為藉以獲得正確知識的方法,或依此方法而得的知識。 關於量論,可分為兩個部門。一是知識論,涉及知識的起源、種類、性質與相互關係;一是論理學,研究論證的形式與過程。 古代印度哲學諸派中,以「量」為其研究主題的,有正理學派。其學派名稱「正理」(nyaya)一詞,即有「依量而探究對象」之義。但對於量的研究,並不僅限於正理學派,印度其他學派的學說體系中亦不乏此類主題的探究。例如佛教界的因明學即是。 所謂因明,是指與「因」有關的學問;但它並非僅係論理學方面的討論,連知識論也在其論究之中。在古因明中,量論只不過是佛教體系中的一部份,不過從新因明的創始者陳那在《集量論》的歸敬偈中,稱如來為「量之體見者」(pramāṇa-bhūta)看來,陳那係以量論為佛教之本義。陳那之後,有法稱、法上等人承其學統,傳繼所謂佛教論理學派。 在研究「量」時,須從三方面來探究,即︰(1)使用「量」來瞭解對象的人(量者);(2)憑藉「量」而獲知的對象(所量);(3)被量知的知識(量果)。勝論、正理兩大學派主張「量者」是我;「所量」是對象,「量果」是知;且說「量」是指「我的認識活動確定量果之前的作用過程」。陳那不承認作為量者的我,而將量、所量、量果解釋成識的見分、相分、自證分,並認為三者無別,皆是識上所設定的。 關於量的種類,依學派不同而說法有別。綜合各家所說,大抵可歸納為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義準量、無體量、世傳量、想定量、內包量、姿態量等十量。此中,順世外道僅承認現量,數論及瑜伽學派主張現、比、聖教三量,正理學派係於此三量上加一譬喻量,成四量說。彌曼差學派以吠陀為唯一權證,故原僅承認聖教量,但於其經典中說現、比、聖教等三量,其後此學派分成二大支派,其中的帕達(Bhāṭṭa)派說現、比、聖教、譬喻、義準、無體等六量,古魯(Guru)派則承認無體量除外的其他五量。此外,高達帕達(Gauḍapāda)在《數論頌》的註釋中所提出的義準、想定、無體、內包、世傳、譬喻等六量,據說也為彌曼差派所承認。吠檀多學派的經典僅說現、比二量,但其後於此二量之上更加聖教、譬喻、義準、無體等四量,而主張六量說。此外,怛特羅行者更主張所謂的姿態量。至於佛教中,古因明係主張現、比、聖教等三量,而新因明家則立現、比二量。 關於量的相互關係,以正理學派與佛教論理學派所說,較具代表性。正理學派主張量的混合說,認為同一所量可以依現量、比量、聖教量中的任何一量而被量知,佛教論理學派則說現量為自相,比量為共相,二量截然有別。其次,關於量的妥當性方面,可分為量的「自立妥當性說」與量的「他立妥當性說」兩種。前者主張在量的本身中有量之妥當性的根據,彌曼差學派與後期吠檀多學派為此說之代表;後者認為在量之外(即量知的效用性)上,有量之妥當性的根據,正理學派乃此說之代表。量論的論理學部門所探究的,就是用宗等支分來論證依比量而得的知之妥當性。對於此問題的探究,可分為五支作法與三支作法兩種。前者係依據喻的比論來論證宗的妥當性,帶有比論法的性質;正理學派的論證法可為其代表。後者為演繹法,以因三相說為基礎;佛教新因明的論證法即屬此類。 又,量論所研究的,除了有關論證的形式與過程之外,還包括了論證時所犯誤謬的探究。 ◎附︰沈劍英〈現量、比量、聖教量〉(摘錄自《佛家邏輯》上) 知識論是研究知識的種類及獲得知識的方法之學問,在因明中稱之為「量」(pramāṇa)。「量」有幾種﹖在古代印度眾說紛紜,歸結起來有十種︰現量(pratyakṣa,又譯感覺量)、比量(anumāna,又譯推理量)、比喻量(upamāna,又譯義準量)、聖教量(sad-ba,又譯聲量)、假定量(arthapatti)、無體量(abhāva)、世傳量(aitihya)、姿態量(chesta)、外除量(parisesa)、內包量(sambhāva)。 佛家十分強調修行中的「智」、「覺」、「悟」,故亦非常注重知識論。然而無著只承認三種量,即現量、比量和聖教量。《阿毗達磨集論》和《瑜伽師地論》中所提出的能立八義,後三義即是這三種量。可以把這三種量歸為二類,一是經驗根據的知識,即現量和比量,二是權威根據的知識,即聖教量。按照佛陀的觀點,這二者是一致的,佛陀更強調親身的證知。而實際上,在佛教的進一步發展中對教義出現了不同的解釋,經驗與經典權威常常發生矛盾,迫使人們去進行選擇,理智的選擇自然傾斜於經驗。 世親首先主張知識只有兩種︰現量與比量,不再列出聖教量。在世親的著作中,這一部份內容基本都已亡佚,《如實論》也只有前小半部,現在只能從陳那《集量論》所引的世親《論軌》來了解。世親認為︰「由彼境義生識是為現量」,「五識所緣是自相境,不施假名」,「觀不相離境義所知是為比量」。這是對於現量、比量的概括界說。 陳那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作了詳細的闡發,形成了更為系統的佛家知識論。《正理門論》云︰「為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別有所量,為了知彼更立餘量。」這是說,用以自悟的知識只有二種,即現量與比量,這二者即已構成「立具」,現、比二量是真能立之所須具者,而聲量(聖教量)和譬喻量都已包括在其中了;因為通過現量、比量可緣知自相和共相,除了這二相之外不存在其他所量,故亦不必再有其他的認識手段(量)。《集量論》〈現量品〉也明確指出︰「量唯兩種,謂現、比二量。聖教量與譬喻等皆假名量,非真實量。」這是因為「所量唯有二相,謂自相與共相。緣自相之有境心即現量……緣共相之有境心即比量……除自相、共相外,更無餘相為所量故」。 唯識宗認為,由「識」變現為境、色(認識的對象)等相分,亦由識生起「見分」(認識的主體)。再以見分去緣相分而達到「自證」,這就是認識的過程和本質。相分只有自相和共相二種,已分別為現量和比量所緣。故除此以外別無他量。 《集量論》〈觀遣他品〉中進一步指出︰「教(聖教量)與比量等,成不異故。」為此,有人質疑道︰「若天趣等聲(超根境之事物)不能詮唯義者,如何成為比量耶﹖」陳那回答道︰「『信語不欺誑,同故,即比量』謂受持可信解之語言,亦不欺誑相同故,即說為比量。」 這是說對於超越根境之事,唯依可信解之聖言量,乃能了知。由信受彼言教,依之修行,即能得彼果,全無欺誑。故說彼聖教量亦是比量。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