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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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 部辞典)

佛光大辭典

一釋量論 梵名 Pramāṇa-vārttika,藏名 Tshad-marnam-ḥgrel。印度因明大論師法稱著。又稱廣釋量論本頌。與法稱其他六部因明著作並稱「因明七論」。本書係針對新因明之創倡者陳那「集量論」而作之注釋書,全書將集量論所說之六品賅攝為四品,即:(1)為自比量品,又稱自義比量品,闡述立論者本人引生「比量智」所須具備之條件,如「正因」等。(2)成量品,又稱成立量士夫品,闡述集量論中「歸敬頌」之義,成立如來為量士夫之理。(3)現量品,闡述「現量」之定義、差別以及「似現量」等。(4)為他比量品,又稱他義比品,廣釋能立因之得失,闡明使他人引生比量智之方便。為西藏格魯派(黃教)學制規定必修課程之一。p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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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梵Pramāṇavārttika,藏Tshad-marnam-Ḥgrel) 又譯《量釋論》《量評釋》。法稱(Dharmakīrti)著。為印度因明學史上的重要著作。本書原係對陳那《集量論》所作的注釋,然在理論上有甚大發揮。 全書分四品︰ (1)〈自義比量品〉,又譯〈為自比量品〉。(2)〈成量品〉,又譯〈成立量士夫品〉。(3)〈現量品〉。(4)〈他義比量品〉,又譯〈為他比量品〉。 此書在古代未曾漢譯。1980年法尊首次依藏文本將之譯成漢譯本,並依僧成之大疏,編譯成《釋量論略解》。此書在大陸有單行本,台灣亦有《大藏經補編》(第九冊)之繁體字本。此外,在現代學術界,也有不少人研究此書,並有日文、德文本。梵文原典亦已公開刊行。 ◎附一︰楊化群〈法尊譯「釋量論略解」序〉(摘錄) 《釋量論》,是公元七世紀印度因明學家法稱的一部量理論著。據藏語系所傳法稱的量理著作共有七部,他繼承了因明學大師陳那的學說,並有所發展。 法稱的七部量理論著,一般稱為因明七論,即(1)《釋量論》,(2)《定量論》,(3)《正理滴論》,(4)《因滴論》,(5)《觀相屬論》,(6)《成他相續論》,(7)《諍正理論》。前三部為體,如人之軀體,解釋陳那《集量論》的六門要義。後四部側重解釋《集量論》部分之義。如《因滴論》,側重解釋比量之量式因義;《觀相屬論》,側重解釋比量之量式各概念的關係、和合義及過類;《成他相續論》,側重論證他人之心理以成立唯識的道理;《諍正理論》,側重解釋為他比量。合稱為七部釋論,並有天慧等所作若干注釋,迄今較完整地保存於藏文《丹珠爾》(論藏)之中。 《釋量論》,為七部釋論的廣論。在公元十四世紀,宗喀巴在西藏創立了佛教格魯派僧侶學制之後,以拉薩格魯派(俗稱黃教)三大寺(甘丹、哲蚌、色拉)為中心的顯教寺院,都把《釋量論》列為必修科目。宗喀巴的弟子如賈曹‧達瑪仁欽(有譯為「盛寶」)、克主‧格蕾貝桑(有譯為「善賢」)、根敦珠巴(有譯為「僧成」)等皆為《釋量論》作有注釋。他們認為《釋量論》是研究法相,抉擇正見所必須研讀的論典,闡明了推理論證和衡量辯論正確與否所必須依據的思維規律。 《釋量論》,原為對陳那《集量論》的釋論,它把《集量論》的六門(實為六品,即〈現量品〉、〈為自比量品〉、〈為他比量品〉、〈觀喻似喻品〉、〈觀遮詮品〉、〈觀過類品〉)攝為四品,即為〈自比量品〉(自義比量)、〈成立量士夫品〉(成量)、〈現量品〉、〈為他比量品〉(他義比量)。 法稱對〈為自比量品〉,自己作了注釋。認為分辨義理的是非,須賴於比量智,方能消弭邪智,最終獲得明辨是非的理智。而比量智必須依靠正確的因,才能對所衡量的義理得到正確的了解。他開宗以「宗法由彼因所遍,具此正因有三種,無則不生唯限此,似因則與此相違」一頌,概括敘述了正因的性相、數目,及其理據,並包括了與三相相違的似因。他的理論關鍵,在於扼要提出因和宗所具有的有法和法的遍及關係,更指出具備此種遍及關係的唯有果因、自性因與不可得因(此譯名尚待斟酌)三種類型。由此所謂遍及關係,不外依據客觀的因果關係和自性關係,建立對事理的表詮或遮詮,這是立量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亦即因所必須具備的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法稱又簡約為宗法、隨遍、反遍的基礎所在。據此,他認為沒有別立喻支的必要。而檢查因相的正確與否,以「同品有,異品有」、「同品有,異品無」、「同品無,異品有」、「同品無,異品無」四句料簡即足。代替了九句因。凡此都是陳那《集量論》中,或引而未發,或發而未盡,含有批評意味的獨到之處,絕非只限於解釋原文而已。 在〈成立量士夫品〉中,法稱引《集量論》頌說︰「歸敬為量利諸趣,示現善逝救護者,悲愍邪分別眾生,如實宣說成量理。」前兩句頌文,攝為五義︰謂成為量、利諸趣、示現、善逝、救護者。其中「成為量」為抉擇之差別事,其餘四義為抉擇之差別法。此依與頌文所敘次序相順而言,為流轉門;與其次序相逆而言,為還滅門。何以要從此二門論述呢﹖一方面為了論證成為「量士夫」的一切智者,是遵行一定的方法逐步串習而成,以駁敵論者認為一切智為無因生;另一方面論證有由因所生之一切智,是因為見到果位自利利他圓滿,這就是先從流轉門論述的道理。又為遮止故,從還滅門論證,以大悲心為成立「量士夫」的道理,推知以菩提心及加行圓滿證無我智慧,串習利他之行,乃為主要行為,從而又顯示了必須修持布施等六度。 總而言之,從流轉門的論述,旨在使人明了示現(佛),從何道修習而至。從還滅門的論述,旨在使人明了最初抉擇四諦道理,方能證得功德圓滿。如是從因圓滿到果圓滿即自利利他皆圓滿者,才產生成為量之薄伽梵,也才是真正的「量士夫」。對此作反覆的論證,其目的在於建立有前生後世的輪迴說,這是《釋量論》所要成立的核心命題。在這品中,法稱還對印度順世派等認為沒有業果相續的說法,用較多的立破量式進行了批駁,以建立佛為量士夫。 在〈現量品〉中,論述「量」必須是新生,非虛誑的認識,因為由它所認識的事物,唯有自相與共相,所以決定量也只有現量和比量。現量,即現見的認識;比量,即推理比度的認識。因為以自相為所現境之量,必是現量;以共相為所現境之量,必是比量。既離分別又非錯亂之智,才可以叫做現量,這分為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四種。 在〈為他比量品〉中,旨在闡述所立量式之所以成為真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似宗、因、喻所犯過類。簡言之,〈為自比量品〉所論述的主要內容,為具三相的因,從而理解所立法。而〈為他比量品〉所抉擇的主要內容,為能立語,即通過立量形式,使人對立破得到正確的理解。 藏文文獻中,關於《釋量論》,尚有較重要的著作,如法稱的《釋量論》第一品自注,天慧對《釋量論》的後三品釋等,以及西藏學者的不少注釋,應當全部譯出,始能窮源竟委窺其全豹。再據以對邏輯學作比較研究,實屬較重要的一項學術事業。 ◎附二︰Th. Stcherbatsky著‧景行譯〈法稱的邏輯著述及其流派〉(摘譯自《佛家邏輯》〈導言〉) 《釋量論》的章次問題 法稱本人只有來得及為他的巨著的第一章(即討論推理的一章)各偈頌作出注疏,其餘三章的注疏工作,他付托給他的門人帝釋慧。但是帝釋慧並未能勝任愉快地完成老師交給他的任務。據多羅那他說,帝釋慧頭兩次的試作都受到法稱的譴責,到第三次試作,法稱才勉強首肯。法稱還說︰「論中一切微旨,帝釋慧沒有能夠闡發,不過表面上的文義總算正確地說出來了。」 《釋量論》各章的次序安排,令人感覺有些奇怪。在《決定量論》和《正理一滴論》這兩部略本的論裏,各章都是按自然次序排列的,即以知覺居首,下面依次排列推理和推論式(按︰此兩書均只分三章,無〈知識〉一章──譯者)。這一安排也與陳那著述的次第相符,即先從知覺與推理開始,但《釋量論》的章次卻有些顛倒。它從推理開始,其次談知識的實效,下面折回頭來談感官知覺,然後以推論式一章作結。若依自然次序,應該是從知識的實效開始,接著依次討論知覺、推理和推論式。並且知識的實效這一整章原來就是專為註釋陳那著作的開篇偈而作的,所以更應該照自然次序放在全書的開頭。陳那開篇偈的內容是一篇敬禮佛陀的頌文,其中對佛陀的稱呼,除了常見的各個名號以外,還有「成形的邏輯」(Pramāṅa-bhūta,或譯「為量」)一名。在這一項目下邊,法稱討論了全部大乘佛陀論,對有關絕對的遍知者的存在問題,作了種種證明。 我們很自然會設想,法稱的《釋量論》也要從討論知識的實效和遍知者的存在這一章來開始,然後依次討論知覺、推理和推論式等等問題,因為這樣的次第適合這一論題本身的要求,並且其他邏輯著述,無論是佛教的或婆羅門教的,也都是遵循這一次第。《釋量論》以推理為首章,把知識實效章插在推理與知覺二章中間,把感官知覺放在第三步來討論,這樣就使得推理與推論式二者之間橫被另外兩個章隔離開來,這種安排既違反印度哲學著述的一般慣例,也違反本書中所討論的各項問題的性質。 這一非常奇怪的現象,不會不引起那些為法稱作注疏的印度和西藏邏輯學者們的注意。他們圍繞著《釋量論》的章次問題掀起了很大的爭論。關於是否應該把各章的安排改成依自然次序,抑或是仍然保持舊傳次第這一問題,伏士特里可夫先生(Mr. Vos trikof)新近作了一番研究。現在我們從他的論文中摘出下面幾個論點︰主張保留舊傳次第的主要論點不外是這樣︰第一,帝釋慧是法稱的親炙弟子,而他就是支持這一次第的;其次,法稱本人只有寫出這一章的注疏。我們這樣設想是近乎情理的,就是說,法稱從第一章開始作疏,作了一章後,遽爾去世,因而以下各章未能續作。可是另外還有一個情況值得我們注意,就是︰這一章是討論佛陀論的,是本書的宗教部分;法稱不僅在其他各論中沒有再行提出,並且還以最強調、最明白的語氣表示說︰絕對的、遍知的佛陀是一個形而上的實體,超越時、空與經驗;而我們的邏輯知識則受著經驗的限制,因而對於他也就不能思議,不能言說;對於他的存在,我們不能斷言為有,也不能斷言為無。按照自然的情況,有關佛陀論的這一章應該是法稱最早年的作品,著筆於從自在軍受學的時期;因此伏士特里可夫先生認為法稱的思想發展後來一定有過一次改變,即使不是宗教信仰上有所改變,也會是在方法的抉擇上有所改變。這樣,法稱到了比較成熟的年齡以後,就拋棄了為第一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一章,即知識實效章──譯者)作疏的念頭,並把知覺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二章──譯者)的疏交託給帝釋慧去寫,而他自己則動手來寫推理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三章──譯者)的疏,因為這是最煩難的一章。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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