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遣骨來安置寢殿為佛事云安骨,其後入塔時為佛事云起骨。勅修清規尊宿靈骨入塔曰:「鳴鐘眾集,都寺上香畢,請起骨佛事,送至塔所,請入塔佛事。」
一起骨 收遺骨安置寢殿之佛事稱為安骨;其後入塔時所行之佛事稱為起骨。〔敕修百丈清規卷六亡僧入塔條〕p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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