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ǒuhuǒ rù mó
to be obsessed with something; to go overboard
走火入魔 此詞為道教用語。原意指修煉內丹時所產生的弊病。為「走火」與「入魔」二種現象的合稱。「走火」指修道者在築基、煉精階段所產生的偏差,即在入靜之時內心著相,失去自制而產生遺精等現象。「入魔」多半發生在煉□、煉神階段,即在修行過程中產生精神錯亂、幻聽幻視等失控現象。 此詞也被佛教界所沿用。通常指坐禪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幻覺及身心的各種病態現象。智顗《摩訶止觀》中將其歸納為令人病、失觀心、得邪法三類。其中失觀心指見種種幻相,心被擾亂,難以修觀入定;得邪法分為有、無、明、暗、定、亂、愚、智、悲、喜、苦、樂、禍、福、惡、善、憎、愛、強、軟等多種。 一般而言,佛教也說有妨礙修定的魔。如《摩訶止觀》卷八說有□惕鬼、時媚鬼、天魔三種。《楞嚴經》更詳說修禪定者分破「五陰」境界時,各有十種「陰魔」會乘虛而入。但是佛教更強調,妨害禪定的主因是修禪者內心之是否穩定或是胡思亂想。如《楞嚴經》卷九云(大正19‧147b)︰「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關於如何防止走火入魔,《摩訶止觀》說有覺訶(指識別魔障為那類鬼神所致,呼其名而呵斥之)、持誦(指誦戒本、佛名、咒語等)、止觀三類,而以止觀最為有效。另從大乘佛教「圓教」的觀點來看,佛魔皆因內心產生分別之意念而有,若一念不生,則佛魔皆空。各種難以自控的心理波動,自然會平息。 ◎附一︰印順《大乘起信論講記》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起信論》云︰「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講記》︰研經究理,不妨自己修學;修習禪定,必須依止師友而修。以修習過程中所現起的種種境界,如不能正知,即易為邪魔所惑亂了。「或有眾生無善根力」,這是所以起魔招邪的因由。無善根力,即是善根力薄;或因過去熏集的惡業多,或以前沒有積集廣大的福智資糧,或動機不正確,或戒行不清淨,這都稱為善根無力。因善根力薄,即「為諸魔外道鬼神」「所惑亂」。諸魔,是魔王魔眷屬等。外道,是邪教師的修持者,以咒力、術力來誑誘。鬼神,如堆惕鬼,精媚神,實可攝羅剎夜叉等一切鬼趣。諸魔、外道、鬼神的惑亂行者,主要的方法,為軟誘與硬迫。「若於坐中現形恐怖」,即現種種可怖畏相,使修行的駭得發狂。如釋尊降魔時,魔王以魔軍刀槍等來逼害。「或現端正男女等相」,以引生行者的貪欲心。如釋尊成道前,魔女作種種媚態來惑亂如來。對於這些魔事的對治法,大乘法說︰但觀一切法空不可得,魔事、佛事自性本空,魔事即頓滅。這是破魔事的根本方法。本論說︰「當念」這一切是「唯心」的,所現起的「境界則滅」;無論如何可怕可愛,行者也「終不為」他所「惱」亂了。一切境界,都是由心而現起的,能了知唯心所現,外境本空,魔] 的境界就惑亂不了自己。若把魔現的境界,取相為真實的,或瞋或怖或愛,那就落入魔邪的圈套了。 《起信論》云︰「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講記》︰上來的魔事,還容易了知;此下的魔事,更容易受他的誑惑。此中有四對八事︰ (1)現形說法一對︰「或現天像、菩薩像」,「作如來像相好具足」,以及現父母像、善知識像、比丘像等;這是現身。修習真如三昧,不依一切而修,所以一切形像現前,即使是佛菩薩像,也決為魔邪的詐現。這些佛菩薩像,還能為修行者,「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陀羅尼,譯為總持,如密宗的咒語,也稱陀羅尼。有些修行的,見到什麼天或什麼菩薩,為說種種咒語。布施到智慧,即六波羅密。諸魔所說的六度,是取相的相似修。說平等空到是真涅槃,是不即緣起的空義。或因而墮入小乘,或因而落入斷滅見,撥無因果。 (2)得通起辯一對︰以魔邪的加持力,「或令人知過去」「事」,即得宿命通;或「知未來」「事」,即起天眼通;「得他心智」,這是起他心通。不但得神通,能知過去、未來、現在事,還能「辯才無礙」的為人說法。如行者不覺得這是魔邪的惑亂,自以為得了神通辯才,那就壞了!因為這是最「能令眾生」招引世人來皈信、受禮敬、受供養、受稱讚的。行者並沒有真實功德,心地不淨,即會「貪著世間名利」的「事」。如有些外道,修些邪法,少得靈驗,貪著於世間名利,就為非作惡,自害自己。 (3)起惑造業一對︰「又」以魔邪的惑亂,「使人數瞋數喜,性」情忽然喜怒「無常」,沒有標「準」。「或」過分的「多慈」多「愛」,超過自己的能力,犧牲去助人;或想到說到,即相憐流淚。或「多睡、多病」,終日無精無彩的,身「心懈怠」,不能進修。「或」是「卒起精進」,勇猛得了不得;可是不到幾天,「後」來「便休」止「廢」棄了!甚至「生於不信,多疑多慮」,信念都動搖起來。「或」是「捨」棄了「本」來修習的殊「勝行」,如不取相而修止,反而「更」去「修」習「雜業」,如修建寺院、拜佛、放生等培植福德的有為功德。甚至染「著世」間俗「事,種種牽纏」,不再修持。 (4)得定亂食一對︰以魔邪的力量,「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其實是似是而非的。這些相似三昧,都「是外道所得,非」佛法中所得的「真三昧」。「或」者,「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七日,住於定中」,能「得自然香美」的「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這即是一般傳說的天人送供了。天食自來,「使人愛著」滋味,增長貪欲。「或」者「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如傳說中的左慈,吃起來,斗米隻羊也吃不飽,不吃,隔多少日子也無所謂。還有「顏色變異」,忽而紅潤,忽而憔悴。傳說中的莊周,即能如此。總之,這都是魔邪的惑亂,毫無利益。修止習禪,與身體有非常關係的。即使定力滋潤,也不能反常的。所以久定不食,出定即會死亡。凡飲食不正常,顏色不正常,都是魔邪,都會成病的。 上來所說的種種,都「是」魔事,「故行者常應」以「智慧觀察」,切「勿」以邪為正,起貪起瞋,顛顛倒倒的「令此心墮於邪網」中。說到智慧觀察,即是應「當」精「勤正念」︰常安住於唯心無境的正念中,「不」執「取」,「不」計「著」,不起恐怖,不生貪戀,即「能遠離是諸業障」。本論所說的種種魔事,所以招魔引邪,實都由於行者過去所熏集的諸惡業障,也即是無善根力。所以,魔事現前,但應安住於正念而勘破他。不著魔境,即魔事自會息滅。如想修止習禪,必先勤修正行,懺悔惡業。如能戒行清淨,知見純正,善識方便,魔事即會少起,或者不起。如不從此根本著想;又不能不取不著,那即使結壇、遣召、持咒、結印,也難出魔網的! ◎附二︰智顗《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四(摘錄) 明魔事者,「魔羅」秦言殺者,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命,故名魔羅。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脫眾生,入涅槃為事。魔亦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若能安心道門,道高則魔盛,故須善識魔事。今釋即為三︰(1)分別魔法不同。(2)明魔事發相。(3)明壞魔之法。第一、分別魔法不同,魔有四種︰一者煩惱魔。二者陰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1)煩惱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縛,蓋纏惱結等,皆能破壞修道之事,如《摩訶衍論》偈說︰「欲是汝初軍,憂愁為第二,飢渴為第三,觸愛為第四,睡眠第五軍,怖畏為第六,疑悔為第七,瞋恚為第八,利養虛稱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軍眾,厭沒出家人。我以禪智力,破汝此諸軍,得成佛道已,度脫一切人。」 (2)陰界入魔,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繫縛眾生,陰覆行者清淨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長,故名為魔。所謂欲界陰入,乃至色、無色界,陰入亦如是,行者若心不了,受著悉名為魔。若能不受、不著,觀如虛空,不為覆障,即破魔業。 (3)死魔者,一切生死業報,輪轉不息,皆名為魔。復次,若行人欲發心修道,便得病命終,或為他害,不得修道,即為廢今修習聖道。比至後世,因緣轉異,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復次行者,當修道時,慮死不活,便愛著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攝。 (4)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仇,常恐行人出離其界,故令諸鬼神眷屬,作種種惱亂,破壞行者善根,是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發相者,若煩惱魔,如前不根性中,三毒等分煩惱中廣說。若陰入界魔發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發種種色心境界說。若死魔發相,如前病患法中廣說。所以者何﹖病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當分別說。鬼神魔有三種︰一者精媚。二者埠惕鬼。三者魔羅。 (1)精媚者,十二時獸變化,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惱行人。各當其時而來,善須別識,若多卯時來者,必是狐兔□等,說其名字,精媚即散。餘十一時形相,類此可知。 (2)埠惕鬼者,亦作種種惱亂行人,或如蟲緣人頭面,鑽刺慴慴,或擊擽人兩掖下,或乍抱持於人,或復言說,音聲喧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人者,應即覺知,一心閉眼,陰而罵之,作是言,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序。若在家人,應誦三歸五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等,鬼便卻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種種留難相貌,及除卻之法,並如禪經中廣說。 (3)魔羅惱亂者,是魔多作三種相,來破行人︰一作違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塵。二作順情事,即是作可愛五塵,令人心著。三作非違非順事,即是作平品五塵,動亂行者。是故魔名殺者,復名華箭。亦並名五箭,射五情故,一情中有三種境,對情而惱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種境。色中三者︰ (1)順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愛之境,令人心著。 (2)色中違者,或作虎狼、獅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像,來怖行者。 (3)色中非違非順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愛,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動亂人心,令失禪定,故名為魔。餘諸情中,亦當如是分別。但約塵相有異,行者若不別諸邪偽,則為所壞,狂亂作罪,裸形無恥,起種種過,破他善事,毀損三寶,非可具說。或時得病致死,必須慎之,善加覺識。 問曰︰何故不約法塵,對意根中,論三種魔事﹖答曰︰從多為論,一切魔事,多從五情中入,故但說五情,細而論檢,意根中,亦不無三種惱亂之事,類而可知。 復次,諸大乘經中,辨種種六塵中幻偽,對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廣說。故《大品經》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說、不教,當知即是菩薩惡知識。三明破魔法者,當用三法,除卻魔罪︰一者了知所見聞覺知,皆無所有,不受不著,亦不憂慼,亦不分別,彼即不現。二者但反觀能見聞覺知之心,不見生處,何所惱亂﹖如是觀時,不受不分別,便自謝滅。三者若作此觀,不即去者,但當正念,勿生懼想,不著軀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於魔界無所捨,於佛界無所取,即佛法現前,魔自退散。既不見去來,亦不憂喜,爾時豈為魔所惱。 復次,亦未曾見有人,坐中見魔作虎來,剩食此人,骨肉狼藉,正是怖人,令心驚畏耳,都無實事,當知虛誑,如是知已,心不驚怖。復作是念︰設令是實,我今身命,為道故死,何足可懼﹖今我此身,隨汝分別,心如金剛,不可迴轉。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經年不去,亦當端心,正念堅固,莫懷憂懼,當誦大乘方等諸治魔咒,默念誦之,存心三寶,若出禪定,亦當誦咒自防,懺悔慚悚,及誦波羅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滅。事理除魔,其法眾多,非可備說。 行者善須識之,方便除滅。故初心行人,欲學坐時,必須親近善知識者,為有如此等難。是魔入人心時,能令行人,證諸禪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羅尼,何況不能作此小小境界﹖若欲知之,諸大乘經及九十六種道經中,亦少分分別。今略說此,為令行者深知此意,則不妄受諸境。取要言之,若欲遣邪歸正,當觀諸法實相。是故《摩訶衍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若分別憶想,是即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滅中,而作分別想。」 復次,略明破魔義不同,如《摩訶衍》中說,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界入魔。得菩薩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得不動三昧,一切法中,自在無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若《大集經》,明得四念處,即破四魔。此二說,名異意同。若《瓔珞經》明等覺、如來,三魔已過,唯有一品死魔在。若《法華》說,二乘之人,但破三魔。餘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則經論互說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並至菩提方盡。所以者何﹖如煩惱魔,無明細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斷。陰界入魔,如告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死魔如前取《瓔珞經》所說,欲界天子魔,坐道場時,方來與菩薩興大鬥戰,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盡。菩薩摩訶薩,心廣大故,安住不動,修深禪定。從初發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廣化眾生,心不退沒。《涅槃經》中,說有八魔。《華嚴經》中,說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攝盡,更無別法。諸經辨魔事眾多,略說不具足。 〔參考資料〕 《治禪病祕要法》。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