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身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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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2 部辞典)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之略名。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識身足論(梵Vijñānakāya-pāda,藏Rnam-śes-kyi-tshogs) 十六卷。印度‧提婆設摩造,唐‧玄奘譯。全稱《阿毗達磨識身足論》,又稱《說一切有部識身足論》。為說一切有部之六足論之一。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本書相傳為佛入滅後一百年之作品,由七千頌構成,分為六品,即〈目乾連蘊〉、〈補特伽羅蘊〉、〈因緣蘊〉、〈所緣緣蘊〉、〈雜蘊〉、〈成就蘊〉。初品破斥目乾連之過未無體、現在有體說,建立說一切有部的教義。第二品破斥補特伽羅論者之有我說。第三品以下,漸次敘述繁雜的教義,闡示我空法有之說。 ◎附︰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四章第七節(摘錄) 《阿毗達磨識身足論》,傳為提婆設摩(Devaśarman)所造。玄奘於貞觀二十三年(649)譯出,共十六卷,分為六蘊。在六分阿毗達磨中,極為重要,受到毗婆沙師的推重。《識身論》的內容,是以六識為中心的。先彈破二家,其次分別二事。所破的兩家︰(1)「沙門目連」的「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為有」。就是〈目乾連蘊〉第一。(2)「補特伽羅論者」的「諦義勝義,補特伽羅可得可證,現有等有,是故定有補特伽羅」,就是〈補特伽羅蘊〉第二。但〈補特伽羅蘊〉的第三嗢陀南,說到唯有六識身聚、十二緣起、心性無常、苦集苦滅的正觀;六識有四緣。對上文說,這是說明沒有補特伽羅,僅有以六識身為中心的緣起、苦集苦滅的正觀。如對下文說,六識身有四緣,引起下文的四緣論。 《識身論》彈破的第一家,是「目連沙門」,就是從根本上座部分化而出的分別說系,阿育王時代,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tissa)領導的部派。這一系,無論是傳化到錫蘭的銅鍱部,或流行印度本土的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略折中說一切有說),都是主張過未無體、現在是有的分別說者。這與三世實有的說一切有者,尖銳的對立。《識身論》以三世一切有的立場,反覆的難破他,主要是以彼此共許的佛說來證明。《識身論》有四項基本原則︰ (1)二心不能並生︰如觀貪不善根等,不可能觀現在貪,非過去(或未來)的不可。如觀現在貪,那能觀與所觀,就同時有二心了。也就因此,意根不可能是現在的。無間滅入過去的意,為緣而能生意識,怎麼可說沒有過去﹖ (2)業與異熟果不能同時︰業已滅而能感異熟果,所以非過去有不可。 (3)佛說我們的了別──識,一定有境為所緣︰過去未來的,可以觀察,可以了別,所以過去未來是有的。 (4)成就的可以不現前︰如有學現起纏心,而還是成就五根的。現入滅盡定的,還是成就少欲、羞慚、觸、意思、識食。不現前而是成就的,那一定是過去未來有了。「目連沙門」僅提出了「有無所緣心」,以為過去未來雖沒有實體,但可以成為認識的境界。 彈破的第二家,「補特伽羅論者」,就是從上座部說一切有中,分化而出的犢子部及正量等四部。犢子部以為︰「有為可得,無為可得,補特伽羅亦有可得。」有補特伽羅,才能造業受苦樂;為慈悲的所緣。《識身論》自稱性空論者,即無我論者,反覆的責難他。 (1)從前後的關係說︰如有真實的補特伽羅,那從這趣而另生他趣,或從初果到二果等。如前後是一,「彼即是彼」,就犯是常是一的過失。如「彼異於彼」,就犯是斷是異的過失。假如說︰「不可說彼或(是)彼或異(彼)」,那也就不該說這「不可說彼或彼或異」的話了。 (2)如有補特伽羅,怎麼知道呢﹖佛說六識所知的,是色、聲、香、味、觸、法,並沒有補特伽羅;不能說六識以外,別有了別補特伽羅的第七識。依性空論者的見地,「諸法性有等有,由想等想,假說有情。於此(慈緣有情)義中,慈緣執受諸蘊相續」。上二蘊,成立三世有的自宗,遮破補特伽羅實有,過去未來無體──二大系。從教理上,簡要的表示了說一切有部的主要思想。 次明二事──「因緣」、「成就不成就」。 (1)以六識為主而廣論四緣︰〈因緣蘊〉第三,明因緣。〈所緣緣蘊〉第四,明所緣緣。〈雜蘊〉第五,明等無間緣與增上緣。論「因緣」,含有《發智論》的五因。從六識的三世、三性、四性、三界繫(三界四性,成十心)、五部斷(三界成十五心);而論為因,為緣,隨眠隨增,斷等。論「所緣緣」,也約三世等六識(加學無學,成十二心),論所緣,隨眠隨增,斷等。論義非常繁密,比起《品類論》的〈辯隨眠品〉,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2)〈成就蘊〉第六,明成就不成就,也是約十二心、十心等作論。 上座部阿毗達磨的根本論題,是自相、共相、攝、相應、因緣。《品類論》的〈辯七事品〉,與《界身論》,明攝不攝,相應不相應。〈辯攝等品〉與〈辯千問品〉,是共相分別──「問分」的說一切有部論。《識身論》,就是明「因緣」,與銅鍱部《發趣論》《舍利弗阿毗曇論》的「緒分」的意趣相合。說一切有部,明六因、四緣,《識身論》就是據此而造論的。說一切有部是三世有的,因此發展出一宗特殊的論門──成就不成就。 提婆設摩造論的傳說,如《大唐西域記》卷五說(大正51‧898c)︰「鞞索迦國……城南道左,有大伽藍,昔提婆設摩阿羅漢,於此造識身論,說無我人。瞿波阿羅漢造聖教要實論,說有我人。因此法執,遂深諍論。」 鞞索迦(Viśākhā)為正量部的化區。說一切有部與正量部,以這兩部論為代表,而引起二部的諍論,當然是事實。然《識身論》是深受《發智論》影響的,思想極為圓熟精密,傳說佛滅一百年中,提婆設摩造《識身論》,是絕無可能的。約為西元一世紀初的作品。 《識身論》深受《發智論》的影響,但對世友(Vasumitra)的《品類論》,風格更為接近。論煩惱時,以「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作分別。論五無間罪時,說「眾同分,處得,事得,生長處得」。所舉的法數,與〈辯五事品〉相合。《識身論》雖隱用六因說,而以四緣說為主,這與《品類論》的〈辯攝等品〉、〈辯千問品〉相同。 《識身論》深受《發智論》的影響,但立義每與《發智論》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引《識身論》說︰「身語惡行……是隨煩惱。」使毗婆沙師苦心的為他解說。但現存奘譯的《識身論》,已依毗婆沙師義,改為「非隨煩惱」了。《識身論》所說的十二緣起,與《發智論》不同,《大毗婆沙論》稱之為「遠續緣起」;雖沒有取為正義,但也沒有加以責難。總之,識身論主是《發智論》的學者,在六論中有崇高的地位。但與偏宗發智論者不同;與世友的《品類論》一樣,有自己的立場與獨到的見解。 返回 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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