毘尼母論所說二羯磨之一。比丘犯法而未懺悔,則凡飲食坐起語言一切僧事,皆不得與眾共。以使犯者自悔過也。譯曰羯磨作法。於眾中行如此調伏之作法也。
一調伏羯磨 二種羯磨(永擯羯磨、調伏羯磨)之一。指比丘犯法而未曾懺悔,則凡飲食、坐起、言語、一切僧事皆不得與眾共之,以調停攝伏犯者,使其知過悔改,求僧懺,不復犯罪。〔毘尼母論卷二〕(參閱「二種羯磨」348)p7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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