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hadeva,婆沙四評家之一。俱舍光記二十曰:「能覺悟天,故名覺天。梵云勃陀提婆,勃陀名覺,提婆名天。舊云佛陀提婆訛也。」
一覺天 梵名 Buddhadeva。音譯佛陀提婆、勃陀提婆。為說一切有部之學者,婆沙會四大論師之一。主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諸法依前後相待而有異。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七(大二七‧三九六上):「說一切有部有四大論師,各別建立三世有異;(中略)尊者覺天說待有異。」此外,師與其他毘婆沙師相比,思想較為進步,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七所載師之主張(大二七‧六六一下):「造色即是大種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其餘事跡不詳。〔大毘婆沙論卷二、卷十九、俱舍論卷二十〕p8498
覺天(梵Buddha-deva,巴Buddha-deva) 印度小乘說一切有部學者。婆沙四評家之一。音譯又作勃陀提婆、浮陀提婆、佛陀提婆。其事蹟散逸不詳;至於其生存年代,據推定,約為西元前後。 依涼譯《阿毗曇毗婆沙論》卷一所說(大正28‧6a)︰ 「誦持修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磨多羅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者佛陀提婆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別耳。」 由此可知覺天與法救同為說一切有部中之誦持修多羅者(經師)。又,師以為有為法雖多,但不外乎「大種」與「心」(即物理與心理兩大元素),如《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二曰(大正27‧730b)︰「諸有為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離大種無所造色,離心無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 此外,《俱舍論光記》卷二十曾舉出其對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說法云(大正41‧311a)︰「諸法行於世時,前後觀待,立名有異;觀待後故名過去,觀待前故名未來,俱觀待故名現在。如一女人觀待女名母,觀待母名女;體雖無別,由待有異,得母女名。」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二、卷十九、卷二十二、卷四十四、卷四十九、卷六十一、卷七十四、卷一二七;《俱舍論》卷二十;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章。 返回 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