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īzàng
Tibet.
Tibet
西藏(梵Bhoṭa,藏Bod、Bod-yul、Gaṅs-can-yul、Gaṅs-ljoṅs-yul、Gdoṅ-dmar) 地名。位於我國西南方。為藏傳佛教的根據地。地當喜馬拉雅山與崑崙山之間。東接四川、雲南二省。西隔帕米爾高原,與印度拉達克(Ladak)為鄰。南抵緬甸、不丹、錫金、尼泊爾及印度。北連新疆、青海二省。面積有一二0萬餘方公里。地勢高峻,氣候乾燥嚴寒,僅河川流域較為溫暖濕潤。北部多沼澤,南部則有雅魯藏布、察木多等河流。居民大部分為藏人,行遊牧生活,以青稞為主食。 此地即漢代的西羌。唐宋時稱為吐蕃。元代稱為吐蕃或西蕃。明代稱烏斯藏。至清代始名西藏,然藏人則自稱為「圖伯特」。另外,又有雪有國、雪谷國、赤面國等別名。全境分東部、中央、西部三部分。東部即昌都地區(以前西康的一部份)。中央為衛前(前藏)及藏(後藏)。西部稱為阿里(Ari)。其中,前藏的拉薩布達拉宮、後藏的日喀則札什倫布寺分別為達賴喇嘛、班禪喇嘛所居之處。 在唐代以前,此地原係部落割據局面。至西元七世紀中葉,松贊干布(Sroṅ-btsansgam-po,即棄宗弄贊)兼併西藏高原諸部,建立吐蕃王國。並東破吐谷渾,而常犯唐境,曾先後娶尼泊爾尺尊公主(Bhṛkuti)及唐代文成公主為妃。由於二妃均篤信佛法,王受其影響,因而廣建寺院,並遣端美三菩提(tḥu-mi-sambhoṭa)等十六人留學印度。端美三菩提返藏後,即以梵文為基礎,創西藏文字及文法,並翻譯佛典。王且依佛典制定法律,教育民眾,使藏族逐漸強盛、文化水準亦日漸提高。 710年,赤祖德贊又迎娶唐朝金城公主,至其子赤松德贊(Khri-sroṅ-lde-btsan,755~797)時,國勢之盛達到最高峰,佛教也成為國教。爾後惹巴巾(Ral-pa-can)即位。於823年與唐穆宗會盟修好,且將盟約立碑,置於拉薩的大昭寺前。此外,又輸入度量衡,發展商業。838年惹巴巾卒,其弟朗達瑪繼王位。由於大肆毀滅佛教,終為僧侶所殺。從此西藏陷於混亂局面達一五0年之久。 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入藏,為西藏佛教奠定復興的基石。當時佛教依流傳地區、修行方式、傳承系統等不同,逐漸分裂成寧瑪、噶當、薩迦、噶舉、噶瑪噶舉等諸派。十三世紀,元帝國建立,西藏成為其領土的一部分,但仍保有自治權。1264年,薩迦派五祖八思巴(ḤPhags-pa)獲世祖忽必烈封為帝師,開啟西藏政教合一的局勢。明代對喇嘛教的重視一如元代,致使喇嘛僧更加橫暴及墮落。於是宗喀巴創立格魯派(Dge lugs pa),提倡嚴守戒律與重振阿底峽精神。後來,此派主持人並獲內蒙古的俺答汗尊為「達賴喇嘛」。十七世紀,達賴五世不僅利用青海及和碩特蒙古固始汗的兵力,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權。更至北京朝覲,接受清廷冊封,以確立其在西藏的地位。爾後,西藏發生動亂,清廷為安定局勢,乃設立駐藏大臣,至此西藏乃歸中國所轄。 另一方面,自清代中葉以來,英國對西藏的野心日增。又見俄國在西藏積極活動。於是在1904年進軍拉薩。班禪被迫與其簽訂和約。達賴十三世則遠走外蒙古,展轉入北京。因見清廷態度冷淡,乃再返回拉薩,圖謀獨立。後遭清軍討伐,逃往印度。辛亥革命爆發,達賴趁機倡導西藏主義。在1913年的西姆拉(Sim-la)會議中,更否認中國宗主權,而主張完全獨立。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承認西藏的自治權。1951年,中共進軍西藏,五月訂定有關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解決其懸宕已久的政治地位問題。1959年,拉薩發生震驚世界的反中國暴動。達賴十四世流亡印度,許多藏人亦逃往印度、錫金、不丹、尼泊爾等國。1965年,「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依1984年的行政劃分,自治區之下,轄一巿,七地區,七十七縣。 〔參考資料〕 鄭金德《現代西藏佛教〉;山口瑞鳳《吐蕃王國成立史研究》;A. Waddell《The Buddh-ism of Tibet or Lamaism》;Ch. Bell《Tibet Past andPresent》;《The Religion of Tibet》;G. Schu-lemann《Die Geschichte der Dalailamas》。 返回 總目錄